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简述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
(1)须为饲养的动物。即它须为特定的人所有或占有,并对动物具有适当的控制力。饲养的动物在逃逸、迷失期间,原则上仍视为饲养的动物。
(2)须为动物加害。即必须是指基于动物本身的性质(本能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如果是在人的驾驭下造成的损害,则应属于人的行为,而不是动物造成的损害。
(3)须有损害后果。如被狗咬伤、青苗被损害等。
(4)须损害后果与动物的加害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下列情况下,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可以免除责任:一是受害人有过错。如逗打他人之犬
而遭咬伤等。如果受害人和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均有过错,即混合过错时,应分担责任。二是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发生时,应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三是其他抗辩事由。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要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如下:
1.致害动物是饲养的动物。
2.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
3.动物的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法律分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动物致人损害的概念是什么
动物致人损害的概念是什么
动物致人损害是指人们饲养或使用的动物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给他人造成了生命、健康和财产上的损失。
拓展小知识
动物致害责任构成的条件
1、致害物须为饲养的动物,饲养的动物也就是人们占有或控制的动物,处于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不是饲养的动物。
2、必须是动物的独立动作加害于他人。不受外力驱使或强制下而实施的自身动作,如果动物是在人们的强制或驱使下损害他人的权益,则不属于动物的独立动作,而是属于人的行为,如骑马践踏庄稼、驱使狗咬人等,这是行为人承担一般侵权责任。
3、必须存在损害后果,而损害后果与动物加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二)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三)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四)因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1、有过错的第三人与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2、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动物致人损害如何赔偿
1、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
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残疾生活补助金等;
4、致人死亡的,还会涉及到救治费用、丧葬费、抚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抚养者(如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等。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构成及责任是怎样的
【法条】《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解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是一种间接侵权引发的一种直接责任,其加害行为是人的行为与动物行为的复合。人的行为是指人对动物的所有、占有、饲养或者管理,动物的行为是直接的加害行为。两者结合,构成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民法理论认为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是:1、须为饲养的动物;2、须有动物的加害行为;3、须有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4、须有动物的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本条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目的是要促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认真负责的担负起面的注意、防范义务,以保护公众的安全。
【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主体】;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是责任主体。动物的饲养人是指动物的所有人,即对动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的人。动物的管理人是指实际控制和管束动物的人。
【抗辩事由】:被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抗辩事由是指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事由或者理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免责或者减轻的事由是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自己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举证责任倒置】:本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表明了本条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如果想要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就必须证明被侵权人的损害是因为他自己行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如果举证不能或者举证不足,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村民吴某家办婚宴,刘某来帮忙。其间,刘某帮吴某喂猪时忘关猪圈门,猪跑出来,冲入另一村民王某家院内,将王某放在树下的蜂箱撞翻,蜜蜂纷纷飞出来,将村民于某头部、眼部蜇伤,于某治疗花费2100元。出院后,于某找到王某、吴某、刘某索赔,但三人以自己无责任为由未予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通则“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动物饲养人应承担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的规定,蜜蜂虽是王某饲养的,但由于第三人吴某饲养的猪撞翻蜂箱才致于某被蜇伤,吴某是饲养人有看管不力的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而刘某虽然是管理人,但其管理动物时的身份是无偿帮工,帮工在帮忙过程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判决由吴某单独对于某承担赔偿责任。
居民可以饲养动物吗?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归责原则是如何明确的?
一、居民可以饲养动物,例如,狗,猫,兔子等。对于养狗来讲,必须办狗证,狗证是合法养犬的凭证。
二、宠物狗咬伤人的责任承担:
1、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他人的,由宠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被咬伤的人有过错或者故意造成的,例如逗狗等情形,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2、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咬伤他人的,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3、遗弃、逃逸的狗咬伤他人的,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如何进行赔偿:
如果是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的,依据受害人的伤情,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