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权有什么样的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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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释说明的义务,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诊断、治疗、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这不仅是为了争取惠者的合作,使其接受医生的治疗,更为重要的是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利,只要选择这一职业,医生就不能以任何政治的、社会的等非医疗理由来推托为患者治病的义务,患者与医生的权利和义务一、患者与医生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医生负有怎样的告知义务和责任认定?

法律主观:

医生未尽告知义务的,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的行为导致患者损害严重的,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患者与医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与医生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义务:

1、医生必须承担诊治的义务,以其所掌握的全部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尽最大努力为患者治病,这是医疗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只要选择这一职业,医生就不能以任何政治的、社会的等非医疗理由来推托为患者治病的义务。

2、解除痛苦的义务,不仅仅是躯体上的,而是包括患者精神上的痛苦和负担。医生不仅要用药物、手术等医疗手段努力控制患者躯体上的痛苦,而且还要以同情之心,理解、体贴、关心患者,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解除患者心理上的痛苦。

3、解释说明的义务,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诊断、治疗、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这不仅是为了争取惠者的合作,使其接受医生的治疗,更为重要的是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利。

4、保密的义务,医生不仅有为患者保守秘密的义务,对患者的隐私守口如瓶,而且还有对患者保密的义务,如有些患者的病情让本人知道会造成恶性刺激,加重病情恶化,则应该予以保密。

5、此外,医生在对患者尽义务的同时,还必须对社会尽义务,如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发展医学科学等等。一般来说,对患者和对社会尽义务是统一的,但是,由于利益的基点不同和指向不同,也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当产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考虑社会利益,医生要以社会利益为重,尽量说医患者使个人利益阳从社会利益,使两者的利益统一起来。

二、医生告知义务的内容

1、医生应客观全面地记载病历档案,以此作为第一手材料,主动向患者说明;

2、医生应告知诊断的病因;

3、存在多数疗法时,应告知各种疗法的优劣利弊,哪种疗法最适合患者,及选择该疗法的理由;

4、告知将要实施的医疗行为及内容;

5、告知医疗行为的预想效果及改善程序;

6、告知该行为不实施的后果;

7、告知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

8、告知医疗行为成功的几率;

9、告知医生在发生不确定危险因素时的对策,当然医生告知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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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患者与医生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我们从上文学习到了医生和患者应该尽到怎样的权利义务,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患者有哪些知情权,隐私权

法律主观:

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区别是:知情权是指患者有权查阅、复制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等病历资料。隐私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需要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患者知情权应受法律保护医方告知义务包含的方面

法律分析:患者的知情权包括三项基本内容:一是真实病情了解权,即患者有权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二是治疗措施知悉权,即患者为了避免或降低就医风险,有权选择医方拟将采取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措施;三是医疗费用知晓权,即患者有权掌握自己就医所应当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数额、用途和支出进度等。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患者在医疗机构非正常死亡医生是否有告知义务

中健医考

你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医生的义务有哪些?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主要有:1、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含宪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的义务;

2、有履行医师职责,不违反禁止性医疗操作规范的义务;

3、对急危患者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

4、不得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义务;

5、遇有自然灾害、疫情流行、重大突发性事件时,有服从政府调遣的义务;

6、有尊重患者人格,保守患者隐私的义务;

7、有不得出具虚假医疗证明的义务;

8、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义务。

9、发现涉嫌刑事伤害或非正常死亡,有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的义务

10、因病情需要必须对病人行重大伤害或重大危险性的治疗措施或试验性治疗时,有征得患者本人同意的义务

11、有向患者及其家属如实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的义务

12、有不用虚假宣传或广告招揽病人的义务其次

医疗损害中患者的知情权如何规定的?

在医疗损害中,患者的知情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如果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也享有对医疗过程的知情权。如果医务人员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医疗活动,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提出索赔要求。

总之,在医疗损害中,患者的知情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能够得到充分的信息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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