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有什么(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主观: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4、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68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承担医疗事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主观:
1、行政责任: 医疗事故 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 有: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新的《条例》第六章罚则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规定了具体的行政处罚方法。 2、 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主张合同责任者认为,病人到医院就诊,首先办理挂号,并由医院受理挂号,这样一个过程就是一个医疗契约的成立,病人按要求交纳费用,医生则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这是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医生的义务在于尽可能地为病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医生并非对未能治愈病人负责,而是对他在治疗过程中采取的方法,提供医疗服务的谨慎程度负责,因此,医生如果违背了注意义务,由于自己的粗心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说明他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应承担 违约责任 。 3、刑事责任:《 刑法 》第335条规定了医疗责任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3、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4、患者实际发生了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简述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未能尽到合理、必要的护理、监测、诊疗等职责,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不良后果的行为。一般构成要件包括医疗过错、患者损害和因果关系存在。
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未能尽到合理、必要的护理、监测、诊疗等职责,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不良后果的行为。在医疗服务中,医生和医疗机构应该确保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如果医疗服务水平低下或者未能按照同行业内的标准来进行实施,就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医疗事故作为一项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1. 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未能尽到合理、必要的护理、监测、诊疗等职责,与职业一般标准和专业知识相悖的行为。医疗过错可以分为技术性过错和管理性过错两种。技术性过错包括医师诊断错误、手术操作错误等;管理性过错则包括设施不当、制度漏洞等。2. 患者损害:患者损害是指医疗事故导致患者身体健康或死亡方面的损害,包括身体伤害、心理负荷、经济损失等。3. 因果关系存在:必须证明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主要强调的是从医疗过程、患者损害和因果关系三个方面考虑问题。
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包括鉴定组织选择、鉴定人员确认、检查鉴定资料、现场鉴定、结论写作和报告反馈等步骤。鉴定组织应该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或者部门,其中包括医疗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在鉴定人员确认时,应该由鉴定组织根据医疗事故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安排合适的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员需要参考医疗记录、检查报告、生命体征监测、医学图像等相关信息进行检查鉴定。现场鉴定是指鉴定人员针对医疗事故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查情况进一步核实。最后,鉴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结论并提交鉴定报告。
医疗事故的发生给患者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同时也对医生和医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医疗过错、患者损害和因果关系存在,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程序来确定责任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该提高职业水平,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当患者受到损害时,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医疗机构、医生等主体进行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五条 医务人员未尽到诊疗、护理、手术等职责,致使患者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
法律主观: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失行为; 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 3、损害结果与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确认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行为的违法性。这是首要的也是较为重要的条件。
2、有损害事实存在。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违法行为,但并无损害事实即不构成民事责任,更不发生损害赔偿问题。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照民事侵权法理论,行为与后果有联系,才应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构成要件如下:
(一)行为人:医疗人员,主观心理状态是过失,包括失职和技术过失。
(二)有损害结果。
(三)二者要有因果关系。
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病人伤亡的,才能确定为医疗事故,若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仅是致害的近因或间接原因,则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是如何的
民事责任: 《 医疗事故处理 办法》第18条规定: (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3)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 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4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 直接责任人 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60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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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医疗纠纷构成的要件
法律主观:
一、医疗纠纷法律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纠纷法律构成要件有: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医疗纠纷时效多长
医疗纠纷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若在医疗事故中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行使权利,那么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对方便获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
三、医疗纠纷无过错是否有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纠纷无过错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履行应尽义务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