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车主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不是车主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谁应该去公安局处理事故)
机动车驾驶人与车主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担责
驾驶人与车主不是一人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可知,遇到上述情况应由造成本次事故的驾车司机来承担赔偿责任。
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到底什么情形属于车主、管理人有过错呢?什么时候车主、管理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比如说:
1、车主、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车主、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车主、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是车主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
如果肇事者不是车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肇事者不是车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不是车主本人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
律师解析
非本人开的车出事故一般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责任,如果是借用车辆出事故车主存在过错的,则由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是执行单位任务或者个人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出事故的,则由单位或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是车主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
不是车主开车出了事故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责任,车主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如果车主明知驾驶人无驾照,酒后或者吸毒,或者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告知驾驶人的,这几种情况车主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只由驾驶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不是车主本人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
法律主观:
一、不是车主本人开车出了事故,车主要承担责任吗
不是车主本人开车出了事故,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只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车主承担民事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车主承担民事赔偿的情形有:
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驾驶员为职务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3.车主出租、分包车辆。赔偿权利人既起诉发包人、出租人,又起诉承包人、租赁人的,判决发包人、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对发包人、出租人请求根据 合同 关系判由承包人、租赁人承担责任的,告知另案处理。
4.机动车挂靠登记车主。
5.车主出借机动车。
三、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有什么
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交通事故开车的不是车主本人,车主需要负责吗?
开车的不是车主本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按交通工具分类:
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事故现场: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出交通事故开车的不是车主本人,车主需要负责吗?
需要,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二、按事故造成的后果,交通事故有人身事故和物损事故两种。人身事故是交通事故中一切涉及人员死伤的事故。世界上多数国家规定,因交通事故受伤者不须住院治疗的列为轻伤,须住院治疗的列为重伤,在30天以内死亡的为事故死亡。
三、以经费损失计算事故的标准,各国甚至一国不同地区都不相同。美国有的州规定总的经费损失在100美元以上的事件为事故。中国现在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扩展资料:
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
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