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保险公司愿意让人起诉(保险理赔员为什么不怕被投诉)
保险公司明知走法律程序要败诉,为什么还要坚持走法律程序?
保险公司明知走法律程序要败诉,为什么还要坚持走法律程序?
笔者曾经帮助亲友和朋友处理过几次交通事故,和好几家保险公司打过交道,自己也确实感觉到,有的保险公司的确很无良。可以说,题主问的问题,的确是普遍存在的。
要说为什么,个人的理解主要有这样几方面的问题。
1、双方的意向差异巨大,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例如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提出的赔偿一共12项共计37万元,但是保险公司能接受的赔偿是九项22万元,差距这样大,协商是无法解决的,只能经过法院判决。
2、保险公司内部规定,不经过司法流程,难以获得理赔。有不少保险公司的确是内部有规定,达到一定数额,必须经过法院判决,也就是说,他们不认可调解、协商的结果。有的时候,尽管调解或私下协商也能获得比较公道的结果,省时省力,但是内部往往有不同意见,例如某理赔员协商赔偿十万,别人会以为里边是不是有猫腻?所以干脆一律不协商,宁可舍近求远打官司。
3、打官司有很多益处。表面上看,打官司耗时费力,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的确有很多好处。例如,赔偿一百万,是现在付出去呢,还是经过诉讼一年后再付?显然后者对保险公司是有利益的,一百万的资金,拖上一年,就是好几万的收益,为什么不拖?所以,有的保险公司,一百万法院判下来了,也要拿出其中三千元提出上诉再拖上几个月,原因很简单,利益。
至于打官司的成本,保险公司的法务都是专职的,不打官司也要支付薪酬,所以谈不上花钱的问题,至于诉讼费,从拖延时间获得的益处完全可以补回来。
4、保险公司遇到事情拖,还有一个原因是目前的法律法规对这方面没有硬性规定,拖也没什么不良后果。例如某案子,伤者急需交钱手术,车方说,我买了保险,有时找保险,保险公司说,我们赔钱必须要法院判决,法院说,法院判至少需要伤者出院鉴定后才能办,医院说,必须交钱,然后手术,其余的免谈。可以说面对伤者躺在病床上呻吟,谁也不愿意先解决一部分资金。当然了,多数人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垫付,但是保险公司就是不垫付,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5、把一部分要求赔偿的客户挡在门外。
保险公司强制要求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可以成功地把一部分要求赔偿的客户挡在门外。例如,一个不大的案子谋福赔偿2000元左右,但是保险公司要求走诉讼,这点钱连律师费都不够,不用说还需要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折腾,有部分客户望而生畏,直接放弃了。
以上回答供参考。
很简单的道理,你100元入的保险,要赔偿1万元,保险公司又不是傻子,用你的100元去挣钱。赔偿款多在保险公司账面呆一天就多一天的收益。
这就涉及到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问题了。
先不说案件本身是否具有翻盘或减少赔付的可能性,即使无法翻盘,保险公司也会去打,一般都会走完二审流程,这源于公司的流程设计,主要是为了减少私人操作的空间,事实上也很少有保险公司的人愿意点头同意“公司认为不合理的赔付数额”。
如果有人私自拍板赔付了,以后分公司或总公司询问该笔费用的支出,赔付没有走诉讼或诉讼没有走完,就会被认定为不合理,可能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至于有人说“保险公司请的律师闲着也是闲着......”也是不太准确的,保险公司聘请的律师提供的一般是法律顾问服务(如审查保险公司往来的合同),诉讼案件多数是另行收费的,只是收费高低的问题而已。
当然,如果保险公司派公司法务部的法务出庭应诉,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这样能明确赔偿金额,省的为了赔偿金额来回扯皮,再说保险公司重金养的律师闲着也是闲着,他们工作一下法院判的可能还能少一点。这样当事人就算找媒体什么的也没理由了,一了百了省事。
很多可赔可不赔的案子,如果理赔员自作主张赔了,过后领导问起来,是会承担责任的。如果是打官司输了赔,任何领导都无法追究理赔员的责任。
应该是保险公司内部的规定,理赔必须有法律判决才能往外付款吧。
有的时候有些官司就是形式性的。
我认识一个律师,前几年他刚出道的时候他就帮保险公司打官司,一天能打好多场。我问他胜诉率怎么样,他说基本上全是输的,就是走程序,就是一个体力活。自从他熬出头之后,他就不做这个简单的体力重复劳动了,他改做其他行业的业务了。
有些东西明显在保险范围拒绝的条例当中。
你不去打官司,保险公司想赔都赔不了。
比如说你出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在交警出了一个证明原因无法查明。
你拿着这样的文件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能给你赔吗?
谁赔偿谁就是违规要下岗的,这时候保险的理赔员会请你去起诉一下,他会告诉你法院是优先保护消费者的,麻烦你去起诉,起诉下来之后我们这边立刻就可以赔钱。
保险公司也不是私人开的,受保险条例约束。
很多事情只要条例。有一点违规,保险公司都没办法给你赔。赔给你,他自己就违规了。所以他需要你去法院起诉,起诉完了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他赔起来利索的很。
那是因为要对上级公司有个交代。保险合同涉及到要打官司的一定是双方的意见发生了分歧,从合同上来看是达不到理赔条件,那么上级公司是不会同意赔付的,如果法院判决后就可以赔付了。
我以前办过几笔理赔走过几次诉讼对此深有休会,第一次是客户吊车事故,当时保险公司叫把车拖到他们合作的修理定损,我不同意要去专业售后定损维修,没理保险公司的人直接拖去维修站了,去了后就通知保险定损,这时候问题来了保险规定不去非合作修理不定损,结果一直不定,我不怕他们不定损,直接找一家物价评估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明确告诉他们走诉讼用的,很快评估单就下来了车损二十三万多,我拿着评估单去保险公司说给定二十万我就不走诉讼,结果从定损员到经理再到区域副总谁也不敢拍板签字,都怕担责任,让走诉讼按评估单上的僠格赔,最后搞了半年才走完程序赔款到帐!都是怕担责不敢签字,走诉讼有判决书赔再多也跟他们没关系没责任!这就是现实。
之前和保险公司的领导在一起聊天的时候说到过这个问题。保险公司打官司必须输,赢了影响不好。当时很诧异。那不打官司不是没影响么?后来深入了解才知道,打官司的目的是本来能赔你十万块钱的通过打官司赔你六万,这样对保险公司来说就赢了。
还有一点有的保险公司的条款和法律是想冲突的,你不起诉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可能就拒赔了,起诉后就能得到赔偿。所以有时候保险公司的人教你怎么起诉。
我与保险公司形成代位赔偿、保险公司让我提供起诉书合理吗?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简单说就是是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你的损失,然后保险公司再追究对方责任。现在你的保险公司愿不愿意赔偿你的损失?如果愿意的话,那你就选择这种方式。具体的还是要和保险沟通,他们有没有关于费用的特别规定。
为啥保险公司愿意让人起诉
法律分析:因为你告赢了,拿走的还是该给你的那部分,你耗费了人力物力精力还生气。如果你输了,保险公司就赚了。总之一句话,保险公司稳赚不赔的。因为赔付的就是你应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为啥保险公司愿意让人起诉
消费者起诉保险公司一般是由于在理赔方面,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间无法自行达成一致;而消费者起诉后,能让第三方——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来解决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保险公司愿意让人起诉。
在进入正文之前,学姐先送上一份理赔攻略:【保险理赔】又快又好的正确姿势有哪些?不赔就盘TA!
如果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出现争议,不一定要提起诉讼。
大家可以先和保险公司协商,若能就此达成和解自然是最好的,既省时又省心。
要是这个方法行不通,大家还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比如直接到当地的银保监会、保监局等投诉。
在上述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再选择提出诉讼。
若想了解详细步骤,可以戳戳这篇科普:出现理赔纠纷的正确操作流程
很多消费者总是担心保险公司会“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其实,一般来说,只要被保人遭受了保险产品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并且符合理赔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赔付相应的保险金。
如果保险事故符合理赔条件仍然出现理赔纠纷,比较常见的原因有在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出险、投保时没做好健康告知等,因此,大家得特别留意等待期、健康告知等。
学姐整理了回答健康告知的技巧,需要自取:投保时,健康告知有什么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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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保险公司愿意让人起诉
为啥保险公司愿意让人起诉?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为啥保险公司愿意让人起诉
1、没有判决书,有很多款项是无法理赔的。最简单一点,受伤人员的误工费。
2、有一些款项没有赔偿标准,必须由判决书确定。
3、涉及第三方问题,例如选择伤残鉴定机构,也必须在法院主持下确定。
下面的理赔人员也没办法,理赔方案是要层层审核的,赔的多,上面审核不通过他们也没办法,只能让投保人起诉他们。
还要就是保险公司故意给投保人添麻烦,有些小点的事故,打官司太麻烦,当事人吃的亏也就算了
拓展资料:
一、对于保险纠纷如何起诉?
(一)选择管辖法院
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不同: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户籍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3、保险标的是海上交通工具,或海上运输、海上运输的货物,发生保险合同纠纷的,由海事法院管辖。这里包括海上运输的保险代位追偿案件同样是由海事法院管辖。
(二)准备证据等起诉材料
1、民事起诉状(其中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前请求)。
2、能够证明原被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3、保险合同原件、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
4、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
5、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证据。
(三)诉讼时效
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为啥保险公司愿意让人起诉
如何起诉保险公司不理赔
一、确定起诉权利人
1、被保险人本人有起诉权;
2、受益人有起诉权;
3、受害人有起诉权;
4、法定代理人有起诉权。
二、提出起诉
1、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起诉,称明起诉权利人、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提出起诉时,需准备相关证据,证明保险公司不理赔的事实;
3、提出起诉时,需提供被保险人本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保险合同等证据;
4、提出起诉时,需支付诉讼费用。
三、法院审理
1、法院审理时,需要提供保险公司不理赔的证据;
2、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判定保险公司是否不理赔;
3、如果判定保险公司不理赔,法院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判定应当赔偿的金额;
4、如果保险公司仍然不赔偿,可以向公司追索赔偿金。
四、法律救济
1、可以向当地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3、可以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4、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为啥保险公司愿意让人起诉
保险公司有自己的赔偿标准,如果法院的判决可能高于自己的标准,应该是希望调解;否则,没有区别,因为保险公司不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
和解就是受益人、被保险人一方与保险公司一方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诉讼就是和解不了,需要法院作为中立方出面解决。和解的话,耗时少、效率高,一般为双方自愿,赔付的金额方便协商,对于双方都好。
诉讼的话,耗时久,一般为某一方被迫认输,若被保险人在理,保险公司赔付的较多,受益人占优势;但若保险公司在理,受益人不仅没满足自己的需求,而且还要额外花费时间金钱。
扩展资料
注意:
1、在伤者受伤比较严重的情况下,通常诉讼赔偿会比和解赔偿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额。如果评定为伤残,和解程序通常不赔偿精神抚慰金(就是我们常说的精神损失费),但诉讼程序保险公司必须承担此项费用。而且其他项目的赔偿标准也比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高。
2、伤残鉴定经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认定的伤残级别一般情况下高于保险公司的伤残认定级别。这一点对伤者比较有利。1.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所有医药费?
2.如果可以,协商不成去起诉。起诉的时候可以只起诉保险公司吗,还是必须得把肇事司机一起起诉?
3.如果受害方不愿意去起诉,可否有肇事方(也就是被保险人)去起诉保险公司?
追答: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为啥保险公司愿意让人起诉?
法律分析:这是因为纠纷案件双方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由法院介入的处理结果能够得到双方的认可。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为很多人对保险条款的不熟悉,加上我们国家又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传统中的讲道理思维根深蒂固,一旦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条款不赔或者未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赔偿的情况发生,就会片面认为保险公司不讲道理,这样就会导致保险合同纠纷的发生。而保险公司又是严格按照条款执行赔偿的,以这一机械条款为操作手册,不符合条款的即便确实是没有道理,但条款管着,也只能不赔。可是保险公司条款是死的,从业人员是活的,但凡是人就会有同情心,工作人员也知道有时候条款不合理,应该赔偿,但他个人同情没用,案件都是需要审核的,到最后不符合条款一样没法通过核审,这也不是核审老师不通情理,可以说有些案件从上到下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都认为应该赔,可就是条款因为各种原因落后或者限制,到最后没法赔偿。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主动提出打官司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为什么保险公司一旦遇到索赔问题,都叫被保险人起诉他们呢?
原因是:保险理赔条款是死的,但理赔工作人员存有制度监管,很多特殊情况下,正常的理赔无法走通理赔流程,就通过司法解决,这样的解决途径比较容易,也比较公正。下面我们就结合案例来说一下这几种特殊情况。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案例一,外卖骑手们的意外险。合同约定的是,订单派送中业务员发生意外才赔付。结果,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写的是外卖骑手13点45分发生了车祸,但骑手的派单APP显示骑手13点46分接单。依据合同约定13点45分还没有接订单,所以不能赔付,于是打了一场官司,保险公司输。
案例二,酒精中毒算不算意外死亡。这个案子打了几场官司,最终法院定了酒精中毒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才赔钱。
案例三,突发疾病猝死。保险公司说猝死不是意外死亡,不符合保险合同中定义的意外死亡情况。家属不依,也打了几场官司,最后法院判决,突发疾病死亡不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不赔付。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事实上,保险公司让打官司,往往是因为双方有纠纷,谈不到一起,针对这三个案例的具体分析如下:
1、不属于保险责任。如突发疾病死亡,确实不属于意外险赔付范围。很多人认为突然发病死亡就是意外,于是和保险公司争执,这时候找法院是对的。
2、条款有争议。比如酒精中毒死亡案例,保险公司认为喝酒的人应该能意识到喝酒多了会导致死亡,但是家属认为每个人体质随时可能变化,个人是无法做到每天监测自己身体状况的,所以酒精中毒属于意外死亡。一个条款有两种解释,那就找法院。
3、保险理赔流程导致无法理赔。说白了保险公司理赔部就是一部机器,子弹还有卡壳的时候,保险理赔也会有卡壳的时候。比如外卖骑手受伤的案例,常理都知道,人都受伤还能用手机APP接单?很明显就是交警系统的时间和派单APP系统时间有快慢差异导致的,加上保险公司理赔部的部分人不敢担责,只好推到法院去判决。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出现理赔现象,多少都会伴随着纠纷发生,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纠纷呢,如果双方真的信息互通有无,又何必走官司这一步呢?据分析,双方产生纠纷的缘由如下:一方面是投保人自己保险观念淡薄,认为买了保险出事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不知道保险公司只赔付保险合同规定的那些风险事件,有的投保人根本就没有看条款;一方面是保险公司的部分代理人为了出售保险,夸大了保险的价值和保障范围,对销售者造成了误导,结果理赔的时候才发现销售人员说的和合同规定的不一样,理赔困难。
总结: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注重保险条款和合法权益,对保险有正确的价值观,这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保险理赔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