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怎样办(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有效吗
1.不签字就不生效?
备案交警部门一旦通知当事人签收事故责任鉴定书,就意味着备案交警部门已经对事故进行了责任鉴定,当事人是否签收并不会改变本次责任鉴定书。签字只是表示你知道这个鉴定,而不是接受;不签收的交警会在一周内邮寄到你的地址,视为你签收或者直接写“拒绝”,会让你被动,可能会失去这个核心证据!
举个简单的例子,仅仅因为司机有违法行为,没有在交警出具的处罚文书上签字,并不代表法律不存在,所以你不用交罚款。
所以,不管你认不认识这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先签字,拿到原件。
3.签完字有异议怎么办?
如果对鉴定不满意,当事人及其家属可以在获得鉴定后3日内向立案的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提交行政复议。据了解,也有不少人在审查后改变了原来的身份。
行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经审查仍拒不接受责任鉴定的,只能在法院尝试推翻事故责任鉴定,但不能单独对事故责任鉴定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事故责任鉴定只是交警部门依法立案对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并不直接处分双方的财产和权利,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4.对方从不签字怎么办?
如果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上签字,交警部门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给你开具单方事故证明,你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你的权益。可以先垫付一部分起诉法院前发生的修理费,再通过诉讼向对方追偿。如果他购买其他商业保险,也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索赔,然后保险公司再通过诉讼向其他所有人索赔。
综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对方不签字是否有效?不能,如果对方是主要责任人,你应该先向对方索赔。如果对方索赔不足,你可以根据保险范围向你的保险公司索赔。你可以向交警部门询问你和对方的权利信息。如对方的证明、保险单、损失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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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如果需要签字,应该是送达签收。对方不签字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关系。对方如果不同意责任认定的结果,只能采取向上级申诉的方式。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 对方不签字 交警不放车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方不签字,五日内也应当告知当事人提车。事故认定后五日内放车,如果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或申请复核,五日内对方不保全,就可以提车。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送达的情况下,扣留机动车的时间不应高于5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体检现场的交通意外应当在勘探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意外认定书。判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意外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会怎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
字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
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会怎样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当事人是否签字
,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特征
一、客观性
所谓证据的客观性,亦称为真实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
志为转移的客现存在。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证据收集分析的结果
做出的责任认定书,虽然遵循事故现场的客观实际情况,但最终是由交警人员根据自己交通背景知识做
出的判断,具有一定的人为主观因素。但是,这并不排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有客观性。交通事故认定
书在证据的分类上属于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同样是由具有专业背景知识的鉴定人员根据客观实际做出的
专业性结论,虽然存在人为因素,但并不干扰证据的客观性。
二、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客观性固然是证据的重要特征,但
仅有客观性的事实还不能成为证据,还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管部门针
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当事人作用的大小,通过现场勘查、成因分析等手段
,明确当事人各方责任的行政处罚文书。所以说,交通事故是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果,交通事故与交
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因果关系的关联性。
三、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证据的合法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方面:
(1)证据必须是法定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的。
(2)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
(3)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
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肯签字,怎么办?
1、交警出了认定书,对方不签名,是对认定事实有异议,这种情况对方可以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超过法定期限(收到认定书3天内)不申请复核,表明对申请权利的放弃,就按现在的认定责任来处理。
2、伤者目前是属于门诊治疗,钱是不能给对方的,可以相互沟通,当要去医院接受治疗时,你可以陪伤者一起去,交钱后自己保留票据,对今后的处理自己较为主动了,不会出现拖着的问题。
3、你把合法证照、保险单复印件交给交警部门备案,认定书送达后5天内对方不申请财产保全,交警部门应当将车辆、证件返还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签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签事故认定书,怎么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依法作出的认定,不需要当事人签字,就是合法有效的,但交警部门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处理》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扩展资料
追尾情况一:前车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的追尾 这种情况下,后车驾驶员需要注意,能否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跟车距离,而且行车速度在安全车速内。此时,行车记录仪的录像就很管用。
追尾情况二:恶意加塞或紧急变线 这种追尾情况和上面的情况一样,除非对方驾驶员承认,否则后车驾驶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保持了安全距离的,不然还是要承担责任。
追尾情况三:前车倒车或溜车导致追尾 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由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追尾情况四:追尾停在正常行驶道路上的车 因为故障被迫停在路上的车, 需要在车后面放置三角警示牌并开启双闪灯,如果没有做相关的措施造成的追尾,由前车负全责。
追尾情况五:开斗气车导致的追尾 一辆车辆正常行驶,而另一辆在前方开斗气车,经常有紧急刹车,紧急并线等故意挑衅的行为,在这过程中如果追尾了,则后车是没有责任的,事故责任由开斗气车的一方承担。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发生追尾事故后,后车需要拿出前车有开斗气车的证据,方便交警认定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已出来,对方不配合来签字,如果超过15天了对方还是不来配合,交警怎样处理?
警方会走责任方鉴定,需要15天。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书的效力,责任书的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
即,签字只是代表当事人签收,不签字不会影响它作为证据的效力。
一、处理方式:
出了事故认定书之后,不管对方是否拒签,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都是生效的。此时一般处理如下:
1、可以先主动与对方联系协调赔偿事宜,说明利害关系,争取达成赔偿协议。
2、如果对方不予理会或者达不成协议,可以直接拿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般都会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赔偿责任。
二、关于提车:
出具认定书之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需要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所以不必担心违法,是合法的要求。
此外,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一般不超过40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15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一般20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扣车期限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六十二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扩展资料:
事故认定书下不来的原因一般是:
1、事故双方答不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2、有受伤者的,伤者仍在治疗当中。
3、事故现场已被破坏,无法采得有效的证据来进行裁决而还在调查之中。
当遇到(1、3)种情况时,责任双方应尽快达成协议、积极提供有效的证据共同配合交管部门作出裁决。发生(2)时只有待伤这完全康复后,再行处理。肇事车辆在没有重大伤亡事故时,应该放行,但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应扣留在交管部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全责我签字了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若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交通事故中,对方被认定全责,但是对方拒绝签字,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首先要选择报警,如果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拒绝签字,这也不影响交警队事故认定,和事故的赔偿,如果说交通事故中的一方,对交警的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如果说因为对方拒绝签字,影响可保险公司的定损,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对方,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