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夫妻俩一起贷款买完房子后离婚怎么办
法律分析: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有按揭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有按揭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一、房子按揭时夫妻离婚怎么办?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处理。
二、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
2、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1)一方面,不能以未经债权人(银行)同意而变更债务人(名义还款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按照上述的分析,这类案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
(2)另一方面,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任何人作为还款名义人都不影响房屋作为抵押财产对债务进行担保。在判决时也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应该考虑对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坚持保护妇女利益或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3)第三,根据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银行可以向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责任。而根据规定,即使在离婚判决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的分配,也只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
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由哪一方承担剩余债务中的具体的比例,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而离婚当事人一方因为连带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比例承担债务的,可以向对方追偿。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屋的价值较高,很多夫妻都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都会选择按揭买房的方式。由于按揭房不同于一般的房屋,夫妻在离婚时对于按揭房的分割程序也是比较复杂的,且很容易引发,故此很多按揭房的分割方式会由来判决。
二、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后无房一方能否支取公积金?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后无房一方不能共同还贷,签订合同一年内可提取一次。如果购房,当然还可以为每个人可以申请
三、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该怎么处理
1、如果离婚夫妻事先有约定的话,按事先约定协议进行办理就可以了;2、但是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房产分配约定,那么该房屋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房屋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夫妻俩两贷款买房离婚了怎么办
一、夫妻俩两贷款买房离婚了怎么办法律主观:
如果离婚之前在夫妻双方房屋贷款还没有完成还贷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离婚时房子的归谁。1.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方的其中一方。2.如果房给了银行,暂时是不属于夫妻两个的,你们夫妻双方无续,可以把房屋分割细则写入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再夫妻双方离异协议拿去公证一下,方离异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
二、夫妻一方有房贷,另一方能贷款买房吗
夫妻双方贷款买房时,可能面临多种情况,如果一方已有贷款,另一方可以买房,但在现有政策下,买房认贷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所以另一方买房时,如需贷款,则买房时贷款会以第二套房贷款利率来计算。
那么贷款买房,都有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国十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是被划入家庭范畴内的。子女购房也会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是属于第二套房,将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置住房,再贷款购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非常严格(不管是国管还是市管也都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做第二套房。
6、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曾有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是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借款的贷款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一样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以上就是关于贷款买房时,能否购买以及算作首套或者二套的一些情况。如果名下已有房产,那么在购买第二套房需要贷款时,一定要看清自己属于哪种情况,是否需要准备足够的首付款。
三、夫妻贷款买房
1.算~~
2.没什么可注意的~~~就是写你们俩任何一个都行
3.夫妻之间不是
最后补充~~你也真小心呀~~都结了婚还和防贼似的~~~最好别让你老婆知道,否则肯定和你闹翻~~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该怎么处理方法
夫妻两人确定要离婚,那除了对孩子抚养权要沟通协商外,而且还包括共同财产还有共同债务等这些都要进行沟通协商,那么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该怎么处理方法?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该怎么处理方法
1、协商处理
夫妻在离婚前可以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共同贷款的问题。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和解协议来分割贷款责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谁继续承担贷款责任,如果双方都无法承担,可以考虑将贷款转让给第三人或申请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其次,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分割房产、车辆等,并对贷款的偿还方式进行约定。
2、决定权归属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共同贷款问题,可以根据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来决定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可以将共同贷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3、转贷与贷款转让
对于夫妻共同贷款,一种解决方式是转贷。转贷即是将贷款转移到一方的个人名下,由该方独自承担。这需要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良好,能够满足贷款条件,并得到银行同意。另一种解决方式是贷款转让。这需要双方将共同贷款的征信报告情况和贷款合同与银行沟通,经银行同意后将贷款转让给一方。需要注意的是,贷款转让后,原借款人仍然会对共同贷款负有连带责任,因此,转让后的借款人需要在还清贷款后及时与银行解除连带责任。
4、个人诉讼
如果夫妻共同贷款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也无法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受害方可以通过个人诉讼来解决。个人诉讼的主要途径包括起诉追偿、申请冻结被告财产、申请扣押被告财产等。在个人诉讼中,受害方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如还款记录、贷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共同贷款的责任归属以及对方的拖欠行为。
5、调解与仲裁
除了个人诉讼外,受害方还可以选择调解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夫妻共同贷款问题。调解是指由相关部门或个人作为第三方协调夫妻双方,帮助他们达成共识。调解可以选择民政部门、司法部门等进行。仲裁是指由具有独立地位的仲裁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仲裁员的身份进行仲裁。调解与仲裁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选择适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6、建立共同还款账户
在夫妻共同贷款过程中,双方可以建立共同还款账户,将每月还款金额自动从该账户中扣除。这样做可以确保还款的及时性和减少纠纷的发生。离婚后,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由谁负责还款账户的余额清算和关闭。
7、征信问题
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征信记录会因共同贷款而产生相应的影响。在处理共同贷款时,注意不要出现逾期、欠款等不良信用记录。离婚后,夫妻可以通过向银行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申请注销离婚后夫妻共同贷款的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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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贷款买房,房产证上为双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变更为一个人名字?
一、夫妻双方贷款买房,房产证上为双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变更为一个人名字?
离婚后房产证过户到一人名下,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如房屋贷款未到期,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书》(需公证)或《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5、如果离婚时,按揭贷款已还清的或者全款购房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二、离婚过户贷款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共同财产分割方案,或者通过离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离婚时,房屋上有银行贷款未偿还完毕,房屋购买时的主贷人一般需要继续承担还贷责任,并且一般情况下银行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如果银行同意更换主贷人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房屋权利人变更。如果房屋是归主贷人一方所有,由主贷人继续偿还银行剩余贷款。如果房屋是归非主贷人一方所有,一般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毕后,双方相互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如果将房屋进行出售,可以先将银行剩余贷款偿还完毕,然后办理过户手续。
三、离婚房屋过户有贷款怎么办手续
一般来讲,离婚后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流程如下:1、第一步离婚夫妻双方首先到按揭房所在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网签;2、第二步离婚夫妻双方带上网签合同到核税窗口排号核税;3、第三步离婚夫妻双方带上核税的单子到按揭房所在当地的办证大厅办理按揭房过户手续;4.第四步办理更名手续后会给一个取件单,上面有什么时候领取按揭房新的产权证;5、第五步离婚夫妻双方首先到时间后先拿着取件单到缴费窗口缴税;6、第六步缴税后带上缴税票据到取件窗口领取新的产权证;7、第七步交易结束。
四、房子有贷款离婚要怎样过户
1、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无规划、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2、双方离婚贷款房过户情况有两种: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办?
法律分析: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处理
离婚贷款房子处理: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债务也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贷款也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夫妻离婚,正在按揭中的房屋要怎么办
1、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
2、婚后购房,共同还按揭。这种情况下,该房做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一般是这种房产处置是归谁所有,就由谁归还银行按揭贷款,并且在法院的判决中,按揭贷款的利息是不予计算的虽然该利息会实际发生。
3、婚后以一方名义办理按揭。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后买房按揭贷款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后买房按揭贷款在处理时要看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
则离婚时该房的按揭贷款也认定为房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按揭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由于房子只有一方能获得所有权,所以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
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补偿对方首付和已还贷款的一半款项,然后剩余应还的贷款由获得房产的一方自己负责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按揭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按揭房分2种情形:
1、双方付首付,共同还贷,不分婚前婚后,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一方婚前付首付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在法律上,房子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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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离婚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办
一、如果离婚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办
法律分析:贷款买的房离婚由双方协议决定。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无规划、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三、离婚后按揭房怎么处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父母的部分在房屋分割完毕后返还。
四、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离婚后的处理方式
1、房子归男方,由男方给予女方金钱补偿,并承担未偿还完的房贷;
2、房子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予男方金钱补偿,并承担未偿还完的房贷;
3、房子卖掉,把未还的房贷还完,剩下的钱双方协
在外地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在外地只能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立案;
3、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安排庭前调解;
4、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
5、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子,离婚以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子,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法释》第三十七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了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贷款买房,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