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属管辖
法律主观: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弯穗岁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族基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埋睁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厅唤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发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施工案件中,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备咐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二、应当合并审理的情形
应当合并审理的情形有以下四点:
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诉讼。每个单独诉讼都有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要素;
2、各单独诉讼在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3、具有相关联的各单独之诉均属民事案件,均由同一法院管辖;
4、一个单独诉讼起诉到法院后,其他单独诉仿伏纯讼的主体向同一法院主张要求一并处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