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40多天还没下来(事故认定书40多天还没下来打12315)
交通事故40天了不出认定书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 交通事故 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通肇事逃逸 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客观: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 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发生交通事故一个月了,认定书还没出来
法律分析:如果交通事故中有逃逸、检验和鉴定等情形发生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实有可能在一个月内做不出责任认定;如果公安机关违反规定,迟迟不做出责任认定,可以向上一级的部门或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八条 由于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无法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我出交通事故有近四十天了,责任认定书还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下达期限,在道路交通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的交通事故,应该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情况比较特殊的,也就是超出一般事故的范畴了,或者说事故比较严重的,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这样整体计算下来,最长的时间也就是30天,超过30天还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直接找
他们的的领导反应情况。
事故认定书半个月没有出来正常吗
法律分析:这个是按照事故大小决定的,依照交警那边的惯例如果走正常程序的话,半个月开不了责任是正常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来?事故认定书50天还没下合法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的时间需要看事故的大小,如果事故比较小的话,可能第2天就可以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比较严重,并且责任划分并不明确,那么可能需要过一段时间,但是一般情况下,在15个工作日内是可以解决的。
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0天了还没有下来,当时的交通事故如果非常严重并且非常复杂的话,交警需要多方进行研判,那么时间长也是有可能的。如果当时的事故非常简单,那么这么长时间还没有下来认定书,建议可以去催一催。
一般情况在出现交通事故之后,我们就需要给交通警察打电话。交警会到现场根据情况进行判断,并且还会询问当事人事故发生的情况,再结合路人的证明,同时也会调取监控。通过一系列的判断,最后会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双方如何赔偿,赔偿的金额以及赔偿的比重。所以如果出现了事故,但是责任认定书长时间没有下来,那么我们可以去交警大队询问一下。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下来,但是我们对判定觉得不符合实际情况,也是可以提起复议的。相关人员会根据情况,再去进行判断,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
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直不下来怎么办?
出现事故认定迟迟不出的原因通常有如下几种:
一、事故重大复杂,需要反复做检验、鉴定、询问、调查等
二、事故认定办案交警已经作出,但秘而不宣,其目的是责任认定一旦宣布,将不利于机动车一方对受害人垫赔,推迟事故认定的宣布有利于稳定受害人家属情绪,缓解社会矛盾
三、按新交法调解必须由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交警调解不是事故赔偿的必经程序,某些办案人员依旧法习惯先主持赔偿调解后认定责任
四、有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力不足,压案现象严重,忙不过来
五、有些案件办案交警争议较大,向上级事故处理部门或法制部门请示备案需要一个过程。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 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二日内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复杂、疑难案件,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专家小组研究审核:
第六十一条 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审核同意后,交通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宣布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当事人记录在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