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可以去交警队看情况吗
事故所有交警队都能查到吗
法律主观:
很简单,到当地的违处大厅就可以查询,具体如下。1、拿着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交警队的违处大厅查询就可以。2、把证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就会调出你的违法信息,让你确认,显示出来的违法信息都是有照片的,但没有视频。3、这个查询是免费的,查询后暂时不处理也可以,不会强制让你处理。4、确认是自己的违法信息,要是处理的话,就要求工作人员给你打印处罚决定书,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就到指定银行交罚款。交罚款后将违法记录就消除了。5、这个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出来,就要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最高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事故第二天可以去交警队处理吗
可以。
根据查询律图网得知,交通事故后第二天去交警队是能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出了事故后去交警大队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交通人伤调解不在交警大队,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能够证明其具有撤销权且撤销权未消灭的或者调解协议具有无效情形的除外。对于一方当事人已向对方出具欠条或还款计划的,可按一般债务纠纷处理。 上述一方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的调解协议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后,其作为原告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支付第三者责任保险款项的,可由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对该当事人的这一诉讼请求,一般应予支持。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个。发生事故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交通事故是以责论处;根据事故的大小与事故责任大小,区分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出车祸了可以去交警队查看视频吗
出车祸了可以去交警队查看视频。
当事人出车祸的,可以去交警队查看视频,这是当事人的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
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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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事故后一般多久去交警大队
事故后一般去交警大队有时间限制,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现场调查的,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2、肇事逃逸的,自查获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
3、需要鉴定的,自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
常见的交通事故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1、追尾事故:发生在车辆后方的一种交通事故,通常是因为前车突然刹车或减速而导致后车无法及时反应而发生碰撞;
2、侧面碰撞事故:发生在车辆侧面的一种交通事故,通常发生在车辆相互穿插或在路口相撞时;
3、正面碰撞事故:发生在车辆正面的一种交通事故,通常发生在两车道相向行驶时,其中一辆车突然偏离车道或者违规超车;
4、翻车事故: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失控、速度过快或者遭遇外力等原因,导致车辆侧翻或者翻滚的交通事故;
5、路面阻滞事故:指发生在路面上的交通事故,如车辆故障、道路施工等原因导致的交通拥堵,引发后续事故;
6、行人事故:指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通常发生在行人闯红灯、行走在非人行道等违规行为时。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同时,遇到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报警并配合交警处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家属需要去交警队了解事故处理进展吗?
问如果我爸妈出院后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像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后期复查费,医院伙食补助费,这些费用都是由交警队调解的吗》大概能得到赔偿多少钱
:出事故后,交警会出事故认定,有这个材料后,如果车主不赔偿,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案件较专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医生说至少要2个月才能恢复!车主经常去交警队,我需要去交警大队了解一下事故处理进展吗?
:当然你有这个权利。你方是乘客,对方是车主,你方没有责任,对方全责,对方应该赔偿你们所有损失。至于座位险2万元,是对方找自己的保险公司报保险用的,你们是直接要求对方车主赔偿,不必考虑这个座位险。
小事故交警给查监控吗
小事故交警给查监控。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双方的当事人或者事故直系亲属,是有申请查看录像了解情况的权利,不论事故大小,都可以去申请调看录像,视频录像作为证据,公安机关也应保障当事人的查看权利。不过需要先撰写书面申请提交。
若不给查监控的的原因可能有以下情况:
1、可能是申请方式不对,想要去交警大队查看监控,是需要先写一份书面申请书,递交到公安机关,之后交警审批通过,才可以去交警队查看监控录像。如果不按流程,直接要求交警调监控,并且态度还恶劣的话,交警很可能不会给看。
2、交警每天都有很多案件要处理,如果交通事故已经做好了判决,交警可能也会拒绝查看监控的要求。这是因为判决出来就表示事故处理完毕,要求看监控没有意义。不过如果不服判决,可以选择上诉,之后再来要求交警调监控给你看。
3、还有一个情况是并非事故当事人,也没证明是事故当事人的直系亲属,这种情况交警也不会给你看监控,毕竟监控不是人人都能看的。如果人人都能看监控,交警将面临许多无意义的查看,以及无意义的录像调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第三十八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
辨认应当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多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肇事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肇事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嫌疑车辆时,同类车辆不得少于五辆;对肇事嫌疑车辆照片进行辨认时,不得少于十辆的照片。
对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独有特征的,不受数量的限制。
对肇事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交通警察、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出车祸后去交警队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同意如何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立案审查,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