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伤害他人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对于精神病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伤人由谁承担责任
法律主观:
一、精神病人打伤人谁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打伤人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精神病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有效行为
精神病人有效行为如下:
1.纯获利益的行为能力有效。
2.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三、精神病人限制哪些行为
精神病人限制的行为如下:
1.行为能力以外的双方行为是效力待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伙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必须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2.行为能力以外的单方行为无效,如订立遗嘱。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找法网提醒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活动是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这样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与其年龄、智力性适应则不需要追认。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精神病人侵权,谁来负责
1、精神病患者的侵权责任承担是需要有监护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除外。”
2、经法院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民事侵权行为的,如其本身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单位担任监护人除外,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
3、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精神病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告该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顺序确定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员会、村委员会同意也可担任监护人。如没有上述人员,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没有监护人的精神病人打人由谁赔偿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精神病人没有监护人就很难找到责任主体,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不会出现精神病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精神病患者伤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精神病人经法定程序鉴定,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杀人的,不负刑事责任。因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赔偿责任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承担。被害人亲属因办理丧事发生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食宿费和工作损失,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我国《刑法》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区分为三种情况,即完全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如果伤人时,精神病人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法律会对所有的犯罪行为作出处罚,精神病人是一种特殊的群体,因为其并不能辩论和控制行为,所以刑法特别规定了其处罚规则。
在民事领域,精神病人致伤他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精神病人伤人谁赔钱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伤人后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自己有财产的话,就由那部分财产中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财产的话就由其监护人赔偿。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精神病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告该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顺序确定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员会、村委员会同意也可担任监护人。如没有上述人员,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专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章 精神病人违法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解读】责任能力,是一个人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并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能力。确定责任能力时,需要考虑两个因素,第一,责任年龄。第二,行为人精神状态。
行为时完全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人,其实施对社会有危害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间歇性精神病人,其精神时而正常,时而不正常,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具有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发病时,就丧失了辨认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案例】2019年8月198日下午3时许,侯霄薇与汤瑾柔发生口角,进而侯霄薇对汤瑾柔实施殴打,导致汤瑾柔鼻子、手部等处受伤。汤瑾柔父亲当天报警,派出所当日立案。经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但因赔偿金额分歧太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派出所进过调查,发现侯霄薇领有市残疾人联合会在2016年8月1日颁发的残疾人证,残疾类别:智力;残疾等级:一级,有效期十年。侯霄薇所在的社区委员会亦出具证明,证明侯霄薇系智力残疾一级。
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汤瑾柔的伤情为轻微伤。由于侯霄薇为智力为一级残疾,有效期十年,派出所知侯霄薇,对侯霄薇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同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予汤瑾柔及侯霄薇。《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规定,决定对侯霄薇不予行政处罚。
汤瑾柔认为,智力残疾人评定结论和残疾人证,不能作为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依据。根据是《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残疾人认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扶助政策的重要依据。
侯霄薇是否存在智力残疾及在案发时的精神状态没有进行医学鉴定,没有证据证明侯霄薇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所以,无法认定侯霄薇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不予处罚之情形。
于是,汤瑾柔对该行政处罚不服。
【问题】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规定作出对侯霄薇不予处罚决定书,是否正确?
精神病人伤害他人怎么处理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要看精神病人的病是不是间歇性的,且伤害人时是否处于发病期。精神病人如果是在发病的时候砍伤人,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但要承担民事责任。是要进行民事赔偿的。但是,精神病患者在非精神时期打人受伤的,可以告他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精神病患者分为部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是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承担能力的,所以不管是打人还是杀人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至于赔偿方面可以找监护人,且监护人要承担部分责任。
总的来说,精神病打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但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只要有精神病人有监护人,就要承担责任。其中,精神病人伤人后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精神病人如果自己有财产的话,就有那部分财产中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财产的话就由其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