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暴证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家暴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起诉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主观:
起诉家暴离婚需要以下证据:
1.悔过书;
2.报警记录;
3.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
4.被打伤的照片;
5.当事人的陈述。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主观:
对于家庭暴力来说,家庭暴力最好是准备好相应的一个证据去起诉,对于家庭暴力来说,家庭暴力离婚的话,准备了暴力相关的证据,在离婚的时候会有利于离婚的一个判决。一、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二、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1、发生家暴之后,因情节不可原谅,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协议离婚,其分割财产的内容和方式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分割财产以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即可,不能由一方单方面决定。2、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分割财产的事宜发生了纠纷,或者是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而另外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3、家暴一般区分情节,有轻有重,也可能是不同的情形产生,法院会更具情节判定双方是否属于必然离婚的情形,如果确实情节严重且一方当事人屡教不改,那么法院会判定夫妻双方离婚。4、就家暴为离婚事由提起的分割财产的诉讼,一般不属于另一方少分或者是不分割财产的必然因素,但是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因为家暴产生了人身损害,且造成了相关的经济损失,或者是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则可以向法院提出多分割双方共有的财产。5、同时双方离婚之后,如果夫妻双方在夫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法院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确认和判定,同时夫妻一方如果经济存在明显困难或者是有其他可以多分割财产的事由产生之后,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双方提供的有利证据,对婚姻中处于无过错方,以及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酌情多分财产,同时法律在作出判定之时应当对男女平等对待,不应有存在歧视妇女的情形。6、同时如果因为家暴给一方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害的,另一方当事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但是就赔偿的事由不属于离婚案件的审理范畴。所以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民事赔偿的范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滦县妇联的电话是多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1条、婚姻法3条、32条、43条、45条、46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实施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精神与身体造成的具有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经常性、持续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因此,搜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按照上述“家暴'的司法解释进行搜集
证明对方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殴打 捆绑 残害 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
对家庭成员精神与身体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
可以是知情者证言 目击者证言,自身的伤情照片,警方的调查笔录,警方的伤情鉴定等客观证据。
至于妇联的电话,你可以打当地114查询即可。
这种情形,因家暴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按照婚姻法46条规定 要求损害赔偿
家暴离婚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在我国的法律中,离婚是需要提交证据的。那么离婚时候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家暴离婚的证据又是什么呢?家暴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为大家提供一份法律指南!
1、可以根据家庭暴力的具体情况,举证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
一般的家庭暴力证据都可以采用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收集。同时,可请证人出庭作证。如果能提供伤情照片则更好。而要想证明家暴,还可以对家暴双方的家庭住址进行查询。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离婚义务,法院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确定谁即为该家庭暴力行为的实际施害人。
2、可以根据施暴者对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的举证,法院对施暴者是否实施家庭暴力的认定将以施暴时现场留下的痕迹为准。
施暴者在实施家庭暴力时,有一系列“动作”,这些“动作”与暴力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殴打和捆绑时留下在对方身上或者在双方卧室、办公室里留下暴力痕迹。根据《婚姻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对于施暴时留下痕迹并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法院将予以支持。如果受害人有证据证明施暴者殴打自己,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对施暴者进行处罚;如果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双方是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话,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可以根据受害人受伤后要求司法机关依法鉴定意见出具的,这是认定家庭暴力成立的主要证据。
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实施家庭暴力,必须有公安机关出警处理并对受害人进行伤害鉴定。如果有鉴定意见为凭,也可作为证据使用。鉴定意见中所称“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应当包括“实施家庭暴力”和“造成身体伤害”两部分。在实施家庭暴力之后受害人又对其进行身体伤害鉴定或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司法鉴定意见的,应认定为“造成”家庭暴力;没有司法鉴定意见证明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伤害后果发生时,可以根据受害人受伤后是否要求司法机关依法鉴定意见出具等情形认定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伤害后果发生时,其没有提出司法鉴定意见也可以认定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伤害后果发生时,受害人没有要求司法机关依法鉴定意见也可以证明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伤害后果发生时受害人提出司法鉴定意见。
4、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是当事人自己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则无法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裁判。
因此,在诉讼中,要注意收集加害人在实施家庭暴力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如《反家庭暴力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感情确已破裂而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和妇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处理。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继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保护。对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告知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应当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家暴离婚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家暴行为的证据,具体如下:
1、伤情鉴定;
2、录音录像,使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当时的情况;
3、对方道歉信、保证书;
4、报警、调解记录;
5、证人证言。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家暴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起诉离婚条件,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具有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
2、协议离婚条件、双方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综上所述,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实施家庭暴力的现场视频或照片、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和发生家庭暴力时当事人报警了的出警证明、知情人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十几年前老公对我的暴力现在离婚可以作为证据吗?
您好,十几年的家暴的证据举证可能比较困难,但如果您能提供相关证据的话是可以的,比如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院病历、证人证言、照片等。对方家暴的,离婚时您还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主要适用于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应该签订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民法典生效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还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期满之后的30日内,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双双方撤回离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2、诉讼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存在争议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到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是指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的不一致的,那么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需要注意的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在此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