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想离婚该怎么办)
老婆闹离婚就是拖着不解决(夫妻一方拖着不肯离婚怎么办)
在涉及离婚咨询中,有一个问题经常出现,那就是,“我想离婚,但他(她)坚决不同意,怎么办?”。这个问题让很多人无奈。
就律师常规解答而言,对此类问题的回答一般是“如果你确实想离婚,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你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在第一次诉讼中你没有证据说服法官判决离婚,那就等6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后一般法院会判决离婚”。这种解答我多次在电话中重复。问题在于,这些想离婚的人,往往不愿意等待漫长的诉讼,更不愿意两次诉讼,他们其实更渴求一个快速的解脱方法。甚至有人问“是不是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对这个问题,我曾专门著文分析其谬传性,在此不再赘言。 在实际生活中对方拖着不肯离婚的典型表现:
一、不协商。这种情况典型表现是一方就是不和想离婚一方协商,任你千言万语,我就是两个字:不离。你说你的,我干我的。实在被说烦了,这位不愿离婚者可能还会逗你玩,说道,要离婚是吧?好啊,拿一千万来,我就和你离。云云种种就是让你束手无策哭笑不得。
二、找不到。想离婚的一方被逼的无奈了只有找律师指导去法院起诉。可当法院电话通知对方来拿诉状时,对方却在电话里说“法官啊,我不在南昌啊,我在深圳打工啊,不好意思啊”,法官这时就会说原告连被告在哪都不清楚你还起诉什么啊,你明明知道他就在南昌,明明知道他在骗法官,要没律师在旁边指点接招,还真不知道怎么说。
三、闹事。这种情况越来越常见了,常见于两种情况,一是农村离婚案,开庭时动辄来个几十号人,在法庭外面等着,想起诉离婚的男方经常被女方家属撕扯,还有老头老太婆躺在地上“昏迷”的惊人现象,令人烦不胜烦。还有一类是有身份的人离婚,例如公务员离婚、军人想离婚,另一方就带着家属去对方单位闹事,找领导哭闹,单位领导也怕出事啊,影响和谐稳定啊,就把想离婚的同志叫过来做思想工作,让人躲都难躲,谁叫你有单位啊。
四、威胁。在明知无法挽回感情的情况下,在明知法院很有可能判决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就经常威胁,例如跑到法院找法官哭诉,离婚了就活不下去等等,还有真的跑到楼顶要跳楼的,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但威慑力很大。 前面说的四种表现,究其心理根源很大程度就是对抗型心理,即你要怎么样我偏要怎么样,就是不让你舒服,泄愤和报复是其最深层次的心理动机。其次还有策略型心理,出于多分财产目的而表示不离婚。 现在针对想离婚,对方又不同意离婚者的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一些经验性建议。
首先,要冷静的判断。是否到了非离婚不可的地步,如果婚姻还有维持的可能性,就不要轻易决心离婚。这个冷静的判断包括对方是真心不想离婚,还是策略性的不想离婚而拖延时间,或是报复性的“我过不好,你也别想过好,就是要拖着你“。心态不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应对就有不同。如果对方是真心不想离婚,对自己的不当言行或过错确有悔改之意,有改正行动,就可以考虑再给双方一个时间;如果对方是策略性的拖延时间或泄愤性的报复,就应当立即起诉。
其次,起诉的技巧。一般的律师对离婚案件会说,起诉一次不行,就再起诉一次,第二次总要判决离婚的。但这对当事人来说,是一种略带失望的意见。当事人就是要急着离婚,请律师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律师的经验帮助自己尽快离婚,当事人更希望通过一次起诉就能实现离婚的目的。作为原告代理律师而言,第一次起诉离婚就能得到法院支持,确实一个非常难的任务。因为法院在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针对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做出判决不准予离婚已经几乎成为一种不成文的规则。怎样打破法官这种几乎僵化的思维,实现第一次起诉离婚就能成功。
要破解这些拖着不肯离婚的问题,原告一方要清楚法官的思考方式,法官是怎样思考问题的对我们研究应对策略非常重要。
法官的思考方式首先是稳定和谐,这就是社会效果,案子判对判错是水平问题,判的出来事那就是政治问题了。所以法官在应对有一方拖着不肯离婚的诉讼中,经常劝原告撤诉以避免矛盾激化,在这种情况下要因人而异,有的可以撤诉有的不能撤诉。
其次,法官也会耳朵根子软,可能偏听偏信。
原告一定要多和法官沟通,避免拖着不肯离婚一方的片面之词给法官造成心理偏向,那就非常糟糕,所以沟通要及时。
再次,法官是能调解就调解,一定要争取适当的时机配合法官做调解,及时结案。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你好,如果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一般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第一次开庭存在判不离的可能性。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如果继续分居满一年后再起诉,法院依法应当准予离婚。
简单来说,如果坚持离婚,一般最后都能如愿,只是时间长短问题。
如果你想离婚,但认为离婚手续太复杂,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在评论区追问或私信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079 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婚?
离婚一方不同意的离婚方法: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选择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后,应当立案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程序是: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1、双方协商的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
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法律分析: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两个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夫妻感情不合想离婚)
【不同意离婚】夫妻感情不合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钟涛律师告诉你,你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离婚,有什么办法能尽快终止婚姻?答案就是委托律,尽快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离婚。
很多当事人最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做到快速离婚。当然了,离婚的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因为夫妻确实过不下去,有的是因为找好了下家想快速离婚组建新的家庭,有的是想摆脱家庭暴力,有的是想早点离婚好平静的生活,总的来说大部分离婚的夫妻都想要速战速决,不想拖太久,那么,请问钟涛律师,有没有办法能够帮助到这些当事人达到目的呢?
一、离婚的两种方法。各有利弊。
协议离婚。在中国,如果夫妻双方完全协议一致,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当场签订离婚协议,发放离婚证明,这个是最简单,快速的离婚方法,任何离婚方式都不如中国的民政局协议离婚来的快,快速有效,人见人爱。而且,经过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效力较高,对方不容易推翻,如何对方违反离婚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
诉讼离婚。入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 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向法院起诉, 要求离婚,法院肯定法律规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确实破裂无可挽回,那么判决强制离婚,如何夫妻感情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破裂程度,那么驳回起诉,不准离婚。
二、其实,离婚问题之所以复杂,因为他涉及到不光是男女婚姻的解体,还面临夫妻财产流失,要被另一方分走一半的风险。
还有就是安稳舒适的日子解体后一去不复还,还有子女面临失去父母一方的风险,很多夫妻其实感情已经没有了,但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还是搭伙继续过下去,还有原来外人眼里美满的夫妻关系,面临解体导致失去面子,当然了最最重要的一条还有就是夫妻双方的个人性格选择,有的人结婚了,无论过的如何,也要凑合下去,这属于犹犹豫豫优柔寡断性格。
三、面临离婚时对方的各种拖延不配合种种做法,要想做到快速离婚,只能做到快刀斩乱麻,及时委托律师起诉法院,强制推进离婚进程,通过法官做离婚调解谈判工作,边打官司边谈判,掌握时间进度主动权。
在离婚案件中,这就是一样战争,离婚案件归纳起来就是和对方战斗到底,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要赢得战争,是需要强硬手段,起诉法院让对方知道你不是说着闹着玩,是认真想离婚的,同时又随时欢迎对方进行谈判和谈,不放过和平协议解决的大门。以打促进和谈,以起诉促进协议离婚的可能性。当然了,万一协议和谈不成,就做好诉讼判决离婚的心理准备。
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想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是正常的,当夫妻感情褪去,剩下的离婚就纯粹变成利益之争了。不管对方嘴上说无所谓,夫妻财产肯定一人一半,但是内心里是觉得想争取自己获得大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的,恨不得对方净身出户,虽然净身出户法律上不可能是支持的,都是对方总是想通过给你的离婚之路添加一项又一项的障碍,加大自己的筹码,让你知难而退,主动放弃部分利益,从而获得利益的。这也就是我们常常提到的一个谎言“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为对方会让你感觉,是你主动要离婚,那么我肯定不配合你,故意拖延不办理,那你要想快速离婚,必须拿出条件来和我进行交换,让我满意了我就配合你离婚,而如果根据法律规定,这些条件利益本来是你应该得到的,根本不需要放弃,可是你又不想陷进法院离婚程序的漫长耗时间中,所以才主动放弃的。以利益来换取时间的加快。当然了,在你自愿放弃之前的日子里, 双方出于斗智斗勇,心理状态博弈过程中,心态较量也很重要,和战争一样,也属于意志力的比拼。
四、只要你想离婚,就一定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结果是肯定的,只是离婚过错需要的时间长短不一,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情况下,6个月就就可以判决离婚,如果没有任何法定证据,离婚时间可能需要1年半左右。
如果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拿不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被告过错的证据,那么第一次起诉肯定是驳回的,判决不准离婚.
在第一次起诉法院离婚被驳回之后,必须等待6个月的冷静期,这6个月期间,原告不能再次起诉,必须等待冷静期之后,才可以第二次起诉法院离婚.
第二次起诉,对于绝大部分的案件来说,无论被告是否同意离婚,法官多可以强制判决离婚,同时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有人看的这里肯定会跳出来质疑,法院凭什么这样做,不合法?大家都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原告一次,二次起诉法院,而夫妻关系也根本看不到任何改变的迹象,甚至有些原告早已经搬出去分居了,这样下来,经过第一次起诉,6个月的冷静期,已经基本上1年时间过去了,而这个时候,原告依然坚持诉讼,本身就充分说明夫妻感情确实出现了问题,不是一时冲动而到法院要求离婚的,不离婚,难道天天吵架,或者互相冷漠,充眼装瞎看不见,选择鸵鸟政策就对吗?既然对方不愿意和你凑合下去了,法院保护了一次,不可能二次,三次都保护你,没有意义啊,并且如何这段时间对方转移财产,在外边寻找外遇,你怎么办?这样的婚姻你觉得维持下去有意义吗?
钟涛律师办理的几百起起诉离婚案件中,最多起诉了3次,第三次法院判决离婚了。因为离婚是一个对夫妻双方都是心理考验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荐,双方的心态都会发生变化,只有你下定决心离婚,那么肯定可以离掉。 所以,基于司法审判实践,和夫妻感情矛盾管理综合考虑,各地法院基本都是这么操作的,第二次起诉离婚大部分都可以强制判决离婚,个别复杂案件可能需要第三次起诉,无论第二次还是第三次起诉离婚,反正这婚一定可以离的掉,这一点,作为面临离婚的你,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并且牢记。
以上即使钟涛律师要告诉你的关于男方不同意离婚,你该怎么办的详细分析,总之吧,只要你想离婚,要么夫妻协议一致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就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了,除此以外没有其他路可以走。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依据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和离婚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情况,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经调解程序后,如果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法院最终会依法判决离婚。但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一、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的,一般都会准予离婚;
2.双方因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法院通过判决,准予离婚。
3.一方要求离婚提起诉讼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符合“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4.一方失踪的,可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然后再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
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此时却可以采取诉讼方式离婚,如果符合条件法官判决了夫妻离婚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当然此时就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才行。
二、一方想离婚程序怎么走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都会组织庭前调解,调解如果成功,那么就撤回起诉,但是如果因为撤诉了之后,双方还是没有办法继续生活要离婚的,只能自撤诉之日起六个月之后起诉离婚。
三、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方式,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为当时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所携带的法律文书是其最好的证明,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再进行审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场,仍然可凭法律文书办理相应地离婚手续。
四、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结婚是两个人的事,离婚亦是如此,生活中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都能做到好聚好散的,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是常见的事情。为大家介绍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1
夫妻一方表明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单方起诉离婚的流程: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2
1、法院调解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与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经过法院调解教育仍不悔改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男方殴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伤残,而男方遗弃女方等情况;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以上列举的情形,法院都要求提起诉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以证明确有其事,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要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了。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诉讼离婚的情况,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3
另一半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第一:态度坚决,不要模棱两可
想要离婚的态度一样要坚决,千万不要是可离也不可离的感觉,或者让对方觉得你是玩笑话。拿出自己的态度和气势来,这个婚是一定要离的。
第二:恳求对方,让亲朋劝说
如若强硬的态度,对方还是不想离婚。不如换一种方式,软下来,或者请亲朋好友劝说对方,也许对方会心软而答应你的离婚请求。
第三:做出退让,补偿对方
对方不想离婚,可能是因为还有感情,或者是想要多要一些财产。想要离婚的话,不妨做出一些退让,或者适当的补偿对方。或许这样做,对方就愿意和你离婚了。
第四:心平气和,私下协商
没有什么事情是谈不下来的,放下自己的成见,私下协商,你来我往,心平气和的协商,适当的满足对方的要求,或许也是可以解决的。
第五:收集证据,起诉离婚
一定要收集一些证据,对你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说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家暴的情况等等。因为法院判决离婚是要看证据、看事实的,如果双方确实已经感情彻底破裂了,依照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准许离婚。
如果一方死活都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一方想离婚的,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死活不肯离婚”,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离婚的具体情况,一方面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另一方面,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判决离婚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方要求离婚一方死都要拖着不肯离的怎么办
老公坚决要离婚,她用一招挽回了婚姻
黄女士一开始以为她和老公的生活能够一直这样平平淡淡下去,直到那个女人出现了,她遭受到了婚姻的背叛,当时气头上她是想过要离婚,但是后来冷静下来,回想以前跟老公的点点滴滴,她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放弃这个家庭,但是老公对她的态度大不如前,十分冷漠和不耐烦。
但是,黄女士也没有因此放弃,她相信老公会再回到她的身边的。
她在网上看了很多挽回婚姻的方法,跟朋友也讨教了许多办法,但是效果不大。后来,她在网上找到了缘盾情感挽回机构。
缘盾情挽回感机构有专业情感挽回老师、资深高级婚恋关系指导师,帮助很多女性修复情感问题,很多家庭在老师的帮助下破镜重圆。当时黄女士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老师给的观点是极其尖锐,一针见血,能一眼指出情感问题的本质。她听完老师的解答后,认识到经营婚姻情感,不是卑躬屈膝,卑微到尘埃里,就能挽回,也不是找几个闺蜜朋友讨教,就能改变。她决定按照老师的方法一点点去挽回自己的婚姻,效果真的让她太意外了!
根据老师的指导,三天后,老公就主动提出谈心了。黄女士当时心跳得不行!以前他们可是交流很少的,根本不会说心里话!大概两个月后,黄女士反映说老公对她温柔了好多,而且看她的眼神很异样,更惊喜的是,老公主动带她去旅游!老公对她说:“突然发现你最近像刚谈恋爱那会儿,十分迷人!”黄女士和老公的感情在专业老师的帮助下从不幸的婚姻到幸福婚姻的华丽转身,修复成功了。
黄女士曾经抱怨上天的不公,不过后来她才知道,幸福是可以通过自己抓牢的。她很幸运,找到了缘盾情感挽回机构,改变了这一切;她也很聪明,知道自己挽回效果也不佳,没有对症下药,就用了这一招——找专业人士。
更多关于情感方面的问题,婚姻挽回真实案例分析以及面对小三该如何处理等感情问题,可以咨询缘盾情感的情感专家,为你做一下婚姻诊断,咨询都是免费的,对解决婚姻问题可以起到非常大的作用,行动起来,为自己的婚姻和人生再努力一把,让自己真正的幸福。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离,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以到法院提出起诉,通过法律程序离婚。
首先协议离婚,这次程序能离婚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是否协调一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是否协商好。 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批准三个步聚。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