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和劳务派遣的区别是哪些(中介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中介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法律分析】:中介和劳务派遣的区别:1、 法律关系不同,劳务派遣单位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企业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中介涉及用工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2、认证不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合同,中介与劳动者之间不签订合同;3、盈利方式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企业一方收取服务费,中介向用工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向双方或一方都收取一定中介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和中介的区别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中介机构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而劳务中介机构主要是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派遣公司跟中介公司区别
一、劳务派遣公司与中介的概念区分。
中介主要是通过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职业介绍费用,劳动者与劳务中介组织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其相互间的关系不受《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保护。 劳动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二、劳务派遣公司与中介的区别。
1、派遣单位与中介公司的根本区别在于,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而服务中介主要是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劳动者与劳务中介机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只存在一般的民事关系,其相互间的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保护。劳务中介机构只承担民法上的法律责任,不会被要求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工资。派遣单位就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
2、实务中对劳务派遣公司和服务中介进行认定时,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内容一般就可以确定双方关系的性质。但是如果劳动者未与任何一方签订有书面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劳动者工资由中介公司发放而劳动者对此未提出异议,同时查明劳务中介与用工单位确实存在劳务派遣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而且中介机构亦是有开展派遣业务资格的,可确认为派遣劳务,认定劳动者与服务中介公司形成劳动关系。
中介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中介机构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而劳务中介机构主要是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和劳务中介有何区别:第一、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中介机构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而劳务中介机构主要是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第二、实务中对劳务派遣和劳务中介机构进行认定时,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内容一般就可以确定双方关系的性质;第三、劳动派遣和劳务中介的盈利方式不同。劳务派遣是向使用派遣员工的企业一方收取管理费作为盈利方式;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向双方或单方都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第四、劳动派遣和劳务中介的法律关系和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中介涉及的仅仅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务派遣涉及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和中介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派遣公司派遣你到另一家公司上班,并负责给你发工资,中介只是给你介绍工作。
中介是提供职业介绍的匹配服务,劳务派遣是由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至用人单位,员工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很多职业中介公司同时有劳务派遣业务,或者说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同时进行职业介绍业务。现在很多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工,这些派遣工不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往往将招聘业务放在该劳务派遣公司。有些公司的确是只指定几家或一家可以同时经营职业介绍业务的劳务派遣公司来招聘,所以会出现你说的情况。但还是会有大量公司的招聘是通过其他途径,比如招聘会来招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职业介绍费用,劳动者与劳务中介组织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其相互间的关系不受《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中介和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和劳务中介的区别有:
1、法律关系不同。劳务中介与劳务派遣最主要的区别是劳务中介机构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中介机构仅仅是促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在劳务中介活动中,提供介绍劳动工作机会的中介机构本身并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劳动关系,只是起到居间的作用;而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必然是首先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然后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2、对价表现不同。在劳务中介中,除法定或约定无偿外(比如那些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无偿的劳务中介服务),劳动者和用工单位需分别依约给付居间报酬给劳务中介机构;而在劳务派遣当中,被派遣劳动者自劳务派遣单位处获取工资,同时也在用工单位处取得其他的劳动报酬,另一方面,作为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用工费用给劳务派遣单位;
3、签署合同不同。在劳务中介中,用工单位与劳务中介机构以及劳动者与劳务中介机构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居间关系,相应签署的劳务中介合同是居间合同。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劳务派遣派出方与使用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派遣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签署劳动合同,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则签订用工合同或劳务合同。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责任承担方式:
1、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
2、但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要派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要派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要派单位承担。因此,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综上所述,劳务中介,在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法上的居间行为,劳务介绍机构斡旋于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之间,促使两者成立雇用关系。劳务派遣,通常是指由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要派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中介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与中介的区别在哪里
法律主观:
中介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1.是否需要 订立劳动合同 不同:劳务派遣组织必须与 劳务派遣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 , 建立劳动关系 ;而劳务中介不需要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提供的服务不同: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而劳务派遣则需要劳动者提供劳动。 3.所处的位置不同: 劳务派遣合同 中的劳务派遣方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其必须同劳动者也就是被派遣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中介机构与求职方和求才方都是暂时的居间经济关系,为双方提供服务并向双方或单方收取中介服务费。 4.法律关系不同:劳务中介涉及的仅仅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问的法律关系;而劳务派遣涉及的是 劳务派遣单位 、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公司和中介有什么区别吗?
1、是否需要订立劳动合同不同:
这个是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的根本区别,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中介不需要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
2、实际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
劳务派遣公司:从合适的工作职位到初步的洽谈面试,从员工入职到员工离职以及发放工资等等一系列手续,都会办理妥当。并且有正式的合同生效。
中介:其实就是负责提供信息给求职者,让求职者去用工企业面试,通常劳务中介都是会向劳动者和企业先收取相关费用。不管求职者成功与否钱收了不退的,整个过程不受到法律的约束,是有一定程度风险性。
3、盈利方式不同:
劳务派遣公司的盈利方式是向用工企业收取管理费作为盈利方式。
劳务中介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向双方或单方都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
4、所处的位置不同:
劳动派遣合同中的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其必须同劳动者也就是被派遣方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中介与求职者和求才方都是暂时的居间经济关系,中介与求职者没有任何关系,与用工企业只是委托招聘关系。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朋友提到被中介骗钱的事情,这往往都是一些没有资质的小公司利用了一些人的善良和无知。在此提醒各位朋友: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机构,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中的风险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是“招人不管人,管人不招人”的特殊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中出现了第三方主体。“劳务派遣使得劳动者就业方式更加多变,使流动就业、灵活就业组织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用工效率。”
然而,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工不同酬等行为,令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现实中饱受诟病。
一些用工单位特别是中央驻地方企业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也存在低薪酬、无福利、无公积金、无晋升机制、超强度工作、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签订正规合同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新劳动合同法能否让劳务派遣工不再"低人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