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负全责保险怎么赔
开车撞了追尾,对方全责保险怎么赔付?
追尾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如下:
1、先由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超出的部分,由商业保险的保险人予以补充赔偿;
3、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保险公司理赔到账时间
若是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话,保险公司需要在赔付协议达成后的10天内支付赔款。而若是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也应该在审核完毕后的3天内将拒赔通知书发给车主并说明拒赔的理由。
二、车险拒赔情况
1、驾驶证丢失时造成的损失;
2、未及时报险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3、倒车镜、车灯、轮胎等单独破损;
4、发动机进水二次点火损坏等。
追尾全责保险怎么赔
法律主观:
追尾全责的情况下,先由交强险在以下赔偿限额内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 限额为两千元。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 第三者责任险 保额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