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能否单独发包(桩基工程有几种桩)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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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内容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其次,劳务分包的内容指向的是工程的施工劳务,其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单位,在该单位的管理下,发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单位发包。

桩基工程可以单独发包吗?

桩基工程不能单独发包。法律规定,桩基工程属地基与基础分部的子分部工程,允许由总承包合法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但不可以由建设方肢解独立发包。因此桩基工程不能单独发包。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桩基先行可以单独发包吗

桩基工程不能单独发包。法律规定,桩基工程属地基与基础分部的子分部工程,允许由总承包合法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但不可以由建设方肢解独立发包。因此桩基工程不能单独发包。

一、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1、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其可以视工程的需要,并经过发包人同意后,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单位,在该单位的管理下,发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单位发包。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具体的工程项目需要再进行分包的发包工作,把具体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来完成。如果,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包部分工程,可以向其发包部分工程,但其必须通过竞标取得。

3、平行发包(分别发包)方式发包人毕慧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分解(设立为不同的标段),将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二、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

首先,劳务分包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衍生而来,属于总承包施工合同等合同的从合同。

其次,劳务分包的内容指向的是工程的施工劳务,其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合同的承包人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再次,劳务分包的对象是计件或计时的施工劳务,主要是指人工费用以及劳务施工的相应管理费用,劳务分包人仅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仍由总承包人负责。劳务分包仅计取直接费中的渣数高人工费以及相应管理费,这是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在计取合同对价方面的本质区别。

最后,劳务分包无须经发包人的同意。劳务分包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内容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如尺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基础工程能否单独发包

基坑工程属于建筑工程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将非单独立项的基坑工程单独发包属于肢解发包行为。也就是说,发包人将建筑工程的桩基项目单独发包,属于肢解发包,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肢解发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应属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虚带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拍肆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差贺芦完成。

桩基能否甲方直接分包

可以,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雹陪,在总 承包合同 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 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信肆族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滑弊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桩基工程甲方能否单独发包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工程实施起来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很多大型的工程建筑很难由一个承包单位单独做好。所以很多时候有的承包单位就想要进行分包行动,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单位。那么对于桩基工程甲方能否单独弯蚂发包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桩基工程甲方能否单独发包

不能。建筑单位甲方单独发包桩基工程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因肢解发包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圆中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埋腔埋的行为。

二、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桩基工程甲方是不能单独发包的,这是违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合法的分包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希望大家明白。

桩基和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可以单独发包吗

法律分析:桩基和土石方及基坑支护不可知没以单独发包。桩基和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属于建筑工程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发包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空猛燃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斗虚别转包给他人。

1.建筑单位甲方单独发包桩基工程是否违法 (桩基工程已走招投标)

建筑单位甲方单独发包桩基工程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因肢解发包所灶敏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隐颂枝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按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分类,基坑工程(桩基、土方等)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鉴于桩基工程属于建筑工程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建筑单位将非单独立项的桩基工程单独发包属于肢解发包行为,是违法行为。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方面与“建筑法”配套的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发布)、《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0年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2003年共同发布)等。

发包管理内容主要有: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发樱旅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的条件等。

房屋建筑的桩基工程能专业分包吗?

能分包。

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内容如下:

1、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3、根据工程分包常识,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工程分包常识,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晌友仔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6、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7、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告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8、根据工程分包常识,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其它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宴汪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因此,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部分不可以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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