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去快处中心处理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需要带什么
法律主观:
1、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俗称“双闪”),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 交强险 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 无证驾驶 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 3、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 以便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有据可查,同时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赖账”。并在双方就事故责任达成共识之后,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 4、双方致电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损失情况,并获取报案号。 5、得到报案号后,就可以填写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协议书,如果没有也可用白纸代替,但要注明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由当事人在纸上签字即可。 6、双方互相确认联系方式,以便事后联系进行定损索赔。需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一方保险公司定损索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 交通事故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遇到交通事故如何在线快处?哪些情况不可以?听成都交警怎么说
成都的“交管12123”在线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系统,从2018年1月20日启动,截止目前,成都全市交管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共受理案件550708件,其中市民使用处理104539件,仅占总受理案件的19%,从数据可以看出,部分市民对“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的知晓率和使用率都较低。
那到底该如何使用线上快处呢?哪些情况又不适用呢?3月22日,成都交警对“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等进行再次详细讲解。
啥是在线快处?
据成都交警介绍,“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是进一步简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流程,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自行协商、在线认定,保险快速定损、快速理赔,为市民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服务。
据介绍,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规定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适用范围。
哪些情况不适用快处?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六)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八)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九)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十)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十一)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十二)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十三)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具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如何使用在线快处?
据交警介绍,首先需要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也可以在手机自身的应用商店内搜索关键词“交管12123”进行下载。APP安装成功后,打开、进入APP后进行相应注册。要注意的是,现使用手机号码要与机动车登记时所备案手机号码一致。
之后,根据提醒填写和上传相关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会提示撤离现场,然后完成余下步骤。若照片审核不通过,需要按提示重新拍照。
在选择处理方式时,双方对事故责任划分无争议,可以选“自行协商”,如对责任不明确、有争议,可选“申请交警在线认定”
同时,成都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符合在线快处适用范围的,请使用“交管12123”APP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快快撤快处,提升城市通勤效率,减少二次交通事故发生率,共同维护成都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交警六分局事故处理中心能进行快处吗?
交警六分局事故处理中心能进行快处。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通行效率,最大限度的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堵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按照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置缓解城区交通堵塞的紧急通知》要求,交警六分局以狠抓规范接处警工作为切入点,在认真查找接处警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三快”工作法,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以规范快速的接处警流程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交通事故出了三次以上就无法在快处中心处理,对不对
不是的(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六)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八)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九)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十)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十一)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十二)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十三)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具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处理流程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如符合“快处快赔”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应立即向所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拍照保留相关证据,照片要体现事发路段、车牌号码,并在5分钟之内撤离现场,然后双方共同前往“快处快赔”中心定责、定损、理赔。快处快赔,是指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没有人员伤亡,造成了财产损失或当事人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够安全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赔偿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