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分不清责任怎么判
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法院怎么判
法律主观:
一、无法查清事故责任法院如何审理
无法查清事故责任的审理:
1.该事故车辆驾驶员的责任无法认定,根据 公平责任原则 ,事故驾驶员双方对因 交通事故 造成的损失各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合情合理的。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原则的规定,而对于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形,没有进一步进行规定如何分配责任。找法网提醒您,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
从事故的实际发生情况来说,可能发生一方责任小于另一方的情况,但由于事故现场并没有留下证据让交警及当事人举证一方存在过错。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以公平责任分配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是较为合理的选择。
2.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与当事人的行为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并不清楚,事故责任更是无法分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裁定驳回原告诉请,而不能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得情形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得情形:
1.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
三、交通事故认定不清怎么处理
可以申请复核。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 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合理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当事人认为是不合理的。可以在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一般情况下,一周内重新划分责任。但如果没有新的证据。那么基本都是维持原来的裁定。
超过三个工作日以后。交通管理部门就不再受理了。一旦超过了三个工作日。或者是对复核的结果仍然是不服。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裁定。并重新划分责任。最后以人民法院判决为准。
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第七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