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科事故认定流程(事故科责任认定要多久)
交警队事故科处理流程
法律主观:
关于交警队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具体是什么的问题,解释如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张明和王伯之间的 交通事故 的处理会经过如下流程: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认定(事故认定复核)——违法行为处罚——赔偿调解—— 诉讼 赔偿(调解不成)——保险理赔(机动车方)。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具体解读如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 证人 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 证据 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 代理 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一、交通事故定责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如下:
(1)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
(3)制作事故认定书;
(4)对认定不服的,申请复核。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起诉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起诉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事故科处理事故流程
一、交警队的事故科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警队事故科处理事故一般有以下步骤。
1、受理报案。当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队事故科报案。交警队事故科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
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2、交警队事故科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3、交警队事故科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交警队事故科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队事故科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一般交通事故,至此会处理完毕。但对于不同意调节或调节不成功的,要进行法院裁决。
4、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流程如下:一、报警、受理和处警二、现场处置三、现场调查(侦查)取证四、立案五、交通事故认定与复核六、处罚裁决七、损害赔偿调解八、制作案卷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