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的诉讼期限(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有效期是多长
法律主观:
一、有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多久 有还款日期的借条 诉讼时效 应从还款到期之日起计算,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正规欠条 今借到***人民币***圆整,于*年*月*日前还清, 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1%付给违约金。 借款人:*** *年*月*日 欠据 为 (事由) 欠 (债权人) 人民币 (金额) 元,立此为据。 立据人 年月日 三、借条还款日期怎么写 借条的还款日期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一般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即可。但在生活中经常被忽略了,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如一年后还款之类的,一个是用借款后的两年或更长的时间都可以被理解为一年后,就会因此而产生争议,因此借条要写明还款的具体的日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这种人可能会随时归还,出借人也可随时要求归还。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但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这个法律问题,因此,借款还款日期的签写应当要非常的注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手写的欠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欠条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开始之后3年内。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自最后一次催告后3年内。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欠条属于经济纠纷,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即向法院申请保护其权利的期限,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话,如果他没有还款,那么你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你就要经常要求其还款,这里要注意你最好要有证人可以证明你去催他还款过,带个人一起什么的都行,这样可以把诉讼时效后延,而且即使到法院你也可以多一个证据。
扩展资料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二、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三、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四、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欠条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有效
法律主观: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一、欠条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3、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欠条应写好借款人和接受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日期、归还日期、借款金额,利息和支付时间,另外还需要写清楚借款的用途,抵押的物品,借款人以及违约责任等,欠条写得越清楚,以后产生纠纷就越好解决。5、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二、欠条只有签名生效吗欠条只签字不按手印是有效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欠条或者其他合同虽然没有按手印但是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签订欠条或合同是签字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即有效。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书合同的,应当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三、欠条写作要注意哪些事项1、欠条是付还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凭据,所以在写欠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2、欠条乃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种借还凭证,一般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必要时可在立欠条时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以防后患。3、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私章)或个人签名。4、钱款数字要大写。5、要注意欠条与借条有所不同,欠条适用范围比借条要广泛,借条约定的事项表明的债权债务关系比欠条要更为清楚、明确。四、欠条上出现另外的笔迹还有用吗如果双方对这个借条没有争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存在争议就没有法律效力,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相关法律知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疑问。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都是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原则上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最长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根据不同情形可能会发生中止、中断的效果。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第一、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满三年。二、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我国条律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三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第一、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三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第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的之日起开始计算。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欠条表示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如果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如果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在20年内都可以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