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人能不能享有业主权利
租户跟业主享受同样的权利吗
法律主观:
租房户能享受业主的部分权利。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租户是房屋、物业的实际使用权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属于物业公司服务对象的租房户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租户与业主权利是否是一致的
法律主观:
租户与业主权利不一致,但是租户在租房期间会享受业主部分的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房东除了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外还享有处分权和占有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民法典规定租房是否享有业主权利
法律分析:租户可以行使部分业主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意义上房屋租赁户和业主(房东)一样吗?享有业主的所有物业权利吗?
不一样。承租人具有部分业主权利。房东系出租人系房屋所有权人,业主,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出租人对房屋负有修缮义务。房屋租赁户系承租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享受的是使用权,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房屋,不恶意损毁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合同。因此,承租人享受的仅是房屋的使用权,出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在法律意义上租赁户与房东不一样。对承租的房屋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承租人亦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之一,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一并可以行使房屋的用益物权,如占有、使用、收益权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根据该项规定可知承租人系具有部分业主权利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涉及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的,参照本解释处理。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租户能否行使业主的权利呀
租户能行使部分业主权利。租房时除 房屋所有权 不变,租户依法享有业主其他部分的法律权利,包括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以及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租房房东可以享受业主对租房房子的各项权利吗
“租客租房不可以享受业主的公区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租房人可以享有业主权利吗
租房人可以享有业主的部分权利。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租房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租房是否能享受业主权利
租房能享受部分业主权利。租房户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暂时的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依法享有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一并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以及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