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写了孩子和老公名字离婚妻子可以分吗
去年买一海边小居,房产证写了儿子的名字,媳妇离婚能分走吗?
去年在海边买了一套小居室,房产证上只写了儿子的名字,如果考虑和媳妇离婚,妻子没有权利分配到这样的一套房子。因为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首先应该考虑这套房子究竟是全款还是按揭,如果是全款购买的这样的一套小居室,房产证上又是孩子的名字,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孩子。夫妻当中任何一方不管是考虑离婚还是选择再婚,都没有办法去动孩子名下的房子。但如果给孩子购买的房子属于按揭的情况,夫妻二人共同承担了婚内还房贷的事情,妻子有权利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有很多夫妻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已经意识到夫妻两个人的感情已经出现了问题。从而在考虑离婚或者是有了一些其他的想法时,为了减少个人的经济损失,所以在买房子时才会想着写到孩子的名下,这样为的是能够给予孩子日后一份保障。即使父母在离了婚以后,最起码孩子到了成年的阶段,孩子还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也算是父母送给孩子的一份礼物。
男性在给孩子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和妻子商量一下,是否要写孩子的名下有很多夫妻由于买的房子。写谁的名字都会容易产生分歧,夫妻两个人各执一词,男方认为写上了孩子的名字之后,日后就能够减少过户的费用。但是女方却认为由于孩子的年龄太小,写上了孩子的名字,日后会占用孩子的首套房名额。当孩子在买首套房时,会比二套房的费用要更便宜一些。
但如果夫妻二人的感情已经出现了裂痕,没有办法修复在一起时,离婚时都是为了减少彼此的经济损失。而男方只会计算如何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同时和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妈妈,而妈妈也没有办法去分配孩子的财产,只能分配离婚后的个人财产。
房产是孩子的名字,夫妻离婚拥有房产吗?
法律主观:
房子写了孩子和老公名字离婚妻子能分的。但只有该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的,才可以依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该房产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未登记一方申请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房子写的孩子的名字离婚给谁
如果房子在孩子名下的话,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配的,这是属于孩子的资产。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他人财产:即使孩子未成年,这房子也是孩子的、不再是夫妻的财产。即使房子是父母出钱购买的,也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赠与房产已经登记到孩子名下的,就不再是夫妻的财产、而是孩子的财产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二婚夫妻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1、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综上所述,离婚以后财产分割方式如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也可以让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房产可以写孩子的名吗
法律主观:
房子写了孩子和老公名字离婚妻子能分的。但只有该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的,才可以依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该房产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未登记一方申请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后老公的名字,离婚了房产怎么分配?
回答这个问题要分情况。
1.第一种情况,老张夫妻自愿为儿子小张购买房产,那么原则上该套房产属于小张的个人房产,
什么意思呢?民法最重要的原则是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老张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儿子小张名下,其真实意思表示可能有两种,一种是为儿子买房,等于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儿子。另一种则是出于某种考虑,虽然将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但儿子只是名义所有人,实际上仍然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老张夫妇就是为了给儿子买房,没有其他的考虑,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赵的。
2.第二种情况,就是老张夫妻出于某种考虑,将儿子作为名义所有人,实际上为夫妻公共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该房产实际上为夫妻共同财产。该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房产是有处分权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但在小张满十八岁成年时,老张夫妇应就小张是否同意代持征询儿子意见,儿子如果同意代持,应当签订书面代持协议;否则,将来有可能与亲儿子之间就房屋产权发生争议。
3.这里还要区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对内效力与对外效力。
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是将登记记载的权利人推定为真正权利人的效力,这个分为了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对外效力是指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对内效力是指在权利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应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真正的权利人。
打个比方,如果老张夫妻的儿子小张是代持房产,但小张成年后瞒着老张夫妻以合理价格将房产出售,老张夫妻不能以所有权人的身份解除合同或者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而只能去要求小张赔偿损失,但第三人明知小张是代持人的除外。
总之,关于所有权人,法律一方面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方面也维护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力,以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老公写两个孩子的名字离婚了怎么分分房子
房子写了孩子和老公名字,离婚妻子不可以分的。但如果该房屋属于婚后用于共同生活的,即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妻子可以请求对该共同房产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证只写着老公名字,离婚后房产老婆有份吗?
你好,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一般都不能分得房屋的一半。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这个房产(或部分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一、房产证加上对方的名字;第二、房屋出售后所得的款项混同购置了其他资产;第三、婚后对房产进行了装修等工作使得房产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婚后把房子出租了,取得的租金一般而言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209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1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