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怎样公证继承权(宅基地如何公证继承权)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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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宅基地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房产继承所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等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当事人要想通过公证的方式继承房产,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去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机关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公证证明。

民法典中宅基地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宅基地不能被继承,因为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房产,当事人可以继承。当事人要想通过公证的方式继承房产,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去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机关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公证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宅基地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1、宅基地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

2、宅基地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分别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两个证件分别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3、两种方案需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必须是申请人就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房产继承所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等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宅基地公证处公证流程

宅基地公证处公证流程如下: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宅基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

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不完整或有疑问,应通知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公证处有权调查交易双方;

5、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房产公证费用:

1、首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

2、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3、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综上所述,公证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房产,而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农村宅基地继承权可以公证吗

关于农村宅基地,我们首先要知道,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村民对获得使用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继承的。那么您知道农村宅基地继承权可以公证吗?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权可以公证吗农村宅基地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首先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即农村宅基地并不归属于个人,其是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用以建造个人住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以因而属于国家所有,无法办理公证。

其次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依法批准用以建造个人住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于宅基地之上合法建设的住宅房屋,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就宅基地之上的住宅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指定继承人继承其房屋住宅。

最后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提起的关于继承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要

予以办理。如果是就农村宅基地之上的住宅房屋要办理继承公证的,是可以的。

二、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按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农村村民才有权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建房,并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但有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城市人口依法继承农房所有权,二是申请人原为农村村民,已合法取得农房所有权,此后农转非,原农房所有权不变。

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宗文)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三、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房屋是可以像其他财产一样可以进行继承的,但是这宅基地并不能够被继承。宅基地是农村或者是城镇人民的集体所有物,也就是说并不能能够算是私人的财产而被继承。

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被继承人生前的各种遗产包括钱财,物件和房屋,这房屋是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可以被赠送或者是被合法的继承人所继承,当然包括子女,只是宅基地有点不一样,他并不能算是个人的财产,所以不能被继承,而应该将这宅基地归还原来的农民集体才可以。

虽然只要是宅基地就不能够被继承,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中有“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继承了房屋,就完全可以使用这房屋的宅基地,只要在必须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能被继承的只是被继承者生前的原有房产,也就是说这继承来的房屋是不能有其他大动作的,这座房子不能拆了重建,也不可以扩建,就算是以后拆迁需要占据这份土地也只能获得房屋的拆迁款,并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赔偿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既然身为法定继承人的女儿也不能够继承宅基地,那么在实际中就不要为了宅基地打官司了,这只是集体共有的财产。

宅基地继承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者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提交《房屋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相应的亲属证明。这里提到的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的,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办理流程

继承权公证书的办理流程是:

1、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

2、向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

3、公证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给公证书。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书需要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继承人公证须如下条件:

1、当事人需要具备继承权,并且继承已经开始,即被继承人已经死亡。

2、申请人提供的文书内容完备,含义清晰,签名、印鉴要齐全。

3、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真实、合法、充分,公证的事宜不得违法,也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与范围如下: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是公证机构的一项主要业务。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证明合同(协议)。

a、证明各类经济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包经营合同、承揽合同、联营合同、借(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劳动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股权(设备、技术)转让合同、企业兼并合同等。

b、证明各类民事合同、协议。包括赠与合同、合伙协议、赡养(抚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婚前(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民间借款(还款)协议、赔偿协议、拆迁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等。

(2)办理继承公证。

(3)证明收养和认领亲子。包括收养协议、解除收养协议、事实收养、扶养事实、认领亲子协议(文件)等。

(4)证明单方法律行为。包括办理遗嘱、委托、声明、赠与、承诺以及单方出具的担保和保证、制作票据拒绝证书等。

(5)对现场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和证明。包括招(投)标、拍卖、公司创立大会、抽签、开奖等特定和不特定多数人参加的现场活动。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机构证明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主要包括:

(1)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

(2)其他法律事实。如亲属关系、婚姻状况、职务、职称、学历、经历、身份、健康状况、受(未受)刑事处分、民族、国籍、法人的资信情况等。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公证机构所证明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商业活动记录、专利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书等。

(2)公证的范围包括:证明文书的内容属实、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证明文书的签署地点和日期、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复印本、节本、译本等)与原本相符、证明译文与原文相符等。

4、赋予无疑义的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5、保全证据。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行为过程和事实的保全。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宅基地继承有以下条件;

1、农村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2、房地一体,继承人继承取得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3、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

继承流程如下:

1、注销户籍。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自建房评估。农村自建房继承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等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3、继承公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4、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继承登记。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继承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分别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村委会开具继承证明。两个证件分别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房产继承所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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