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买卖吗(国家安置房能买卖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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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置房购买5年后后,可以经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国家规定房屋购满5年之后,是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将安置房转卖给他人,这样才是合法的交易,如果没有住满五年,就上市交易那么就是违法的,因为拆迁安置房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1、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是完全可以上市交易的。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合法吗

可以买卖。

因为拆迁安置房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是完全可以上市交易的。按《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合法吗

安置房可以买卖,和商品房不一样。大多数安置房不能直接交易,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安置房基本不能直接贷款,商品房申请贷款比较简单;与安置房相比,商品房价格更高,数量更多,选择空间更大;安置房再交易难度大,商品房更容易办理产权证,二次交易更简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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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合法吗

安置房如果建设在出让土地上,并且有房产证,房屋买卖就是合法的。拆迁安置房是对拆迁户的一种房屋置换补偿,如果有房屋产权证就是可以进行变更登记,就可以进行自由买卖。

1、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不可以进行买卖的。安置房买卖合法吗?如果你的安置房购买没有五年就见出售的话,那么就是违法的事情,只有安置房满五年之后才可以进行买卖。

2、安置房各个城市政策不一样,要因地制宜,但是规定也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讲,国家对于买卖的交易一般是不允许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过户合同一般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这种房屋没有办法公证,房子到时候还是卖家的,如果卖家反悔,将房款退还给你,那么就会出现纠纷了。

3、对于一些没有居住满5年的安置房,政策上规定是不允许出售的,如果要出售的话,应该以不高于购买时候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卖给符合安置房要求的家庭或者是部门。

安置房买卖有相关政策。

1、安置房规定房屋在未满五年不得进行上市交易,住满5年是指以购买房屋的家庭取得的契税等凭证时间或者是发证机关的时间为准。

2、安置房购买5年后后,可以经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国家规定房屋购满5年之后,是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将安置房转卖给他人,这样才是合法的交易,如果没有住满五年,就上市交易那么就是违法的。

3、居住的房屋如果还未满5年情况下,与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且不受法律保护,购买的安置房5年内,如果因为集成或者是赠与等的原因需要改变房屋的产权,受让人应当符合安置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安置房性质不变。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合法吗

有证的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和普通房子没什么区别。对于无证农村安置房,要区分情况,主要注意这些问题:1。调查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有产权证,开发商拆迁后不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虽然麻烦,但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发生纠纷。3、为了增加收入,一些开发企业可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提供更名(转让)服务,适当收取一些费用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合法吗?

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是否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安置房如果有房产证就是可以买卖的;

2、如果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进行买卖。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过户主要看该房屋是否在集体土地上,是否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如果安置房并不是在集体土地上,并且也有产权证书是可以过户的。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安置房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6、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变更安置房户主方式如下:

1、拆迁安置房变更所有权人登记需看房屋的土地性质和变更原因。

2、如果变更原因是买卖,前提是房屋取得产权证后房屋属于出让性质的土地,可以通过当地房屋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时需卖方提供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婚的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并同时到场签订相关手续。未婚的提供单身证明和身份证件。买方的需带身份证明和资金已缴交易所的资金证明即可。办理时还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如果是划拨性质土地上房屋需5年以上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手续同上。

3、如果变更是赠与或继承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后才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变更产权手续,办理时除带公证书外其他手续与第2条相同的相应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不可以。按《物权法》规定,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

扩展资料: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十三条: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安置房可以交易买卖吗

有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交易买卖。安置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作为二手房上市交易。

有产权证的安置房买卖交易流程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买卖过户,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之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后买方取证。

购买安置房的注意事项

1、安置房的土地本质上还是村集体用地,也就是说房产证也是集体房产证(有点类似于小产权房)。前段时间偶然跟一个拆迁户讨论起这个安置房出售的事情,用他们的话来说安置房出售可以,但是购房者必须一次性付全款,而最稳妥的办法还是通过村委(如今叫社区),有村集体的公正后再购买。否则一旦出现后期交易纠纷,多数购房者都是落不了好。刚需买房是买拆迁安置房还是商品房?有没有证很重要

2、安置房另一个让人诟病的地方就是房屋质量问题,安置房偷工减料的情况只会比一般商品房严重。安置房大多是一排密密麻麻,容积率和采光率基本都是次要的,有些安置房与过去城中村标间的唯一区别就是通了双气。所以,安置房质量和规划配套问题是很大的一个注意要点。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及风险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这是很多人想知道的,目前安置房主要有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从安置房的性子来看,无疑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

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

安置房可以买卖,但为了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在安置房买卖交易过程中还是有很多东西是需要注意的: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能办房产证吗?

安置房可以买卖,能办房产证,但是有条件的。

安置房如果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其对外出售,或是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可以进行买卖。但若该拆迁安置房没有取得产证,或者刚刚取得房产证还不满足可以出售的政策规定及条件,则无法买卖。

可出售需满足

1、产权清晰

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进行过产权登记并且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证是证明权利人合法享有、依法使用、占有、收益的书面凭证,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取得了房产证之后才可进行二次交易。

2、限制转让期满

如果拆迁安置房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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