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拐弯被撞都是全责(只要拐弯被撞都是全责二轮电动车)
左转被撞了,一定全责吗
左转被撞了,一定全责吗
解答
机动车在左转的时候被撞了不一定全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如果是左转车辆的过错导致的,才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左转弯被撞就一定全责吗
1、正常来说,转弯必须让直行,转弯不让直行的,发生事故后转弯的要承担全责。
2、如直行车辆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那么直行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像直行车辆超速的,超载的,闯红灯了,没有按照导向车道行驶的等等。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3、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就是看双方在道路行驶中有哪些违法行驶,然后根据行为的违法情况作出责任划分。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种类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四)不确定责任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右转弯被撞就一定全责吗
右转弯被撞不一定就是全责。要看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在一个没有信号灯也没有让行标志标线的十字路口。右转弯车辆和直行车辆发生碰撞的话。右转弯车辆。承担次要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第二款规定了。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要让右侧车辆先行。尽管是右转弯但是他是在直行车辆的右侧有优先通行权。如果是这种情况发生的交通事故,那就是直行车辆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车辆拐弯被撞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车辆拐弯被撞,拐弯车辆一般为全责。具体责任认定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等情况确定。如果是路口,那么直行车辆应该让进入路口正在拐弯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左转被撞了,一定全责吗
不一定,一般有个原则是左转让直行。也就是说左转弯的车要避让直行车,直行车优先。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左转弯车已经在转弯过程中,直行车没注意到而撞上左转车,此时应该直行车负责;如果直行车辆所在的前方路口有让行标识,直行车未让行而撞上左转车辆,此时直行车负全责;跟第二种类似,就是直行车闯红灯而与正常按照信号灯左转的车辆相撞,直行车负全责;是在无交通指示的路口,要按照右侧先行规则,也就是说无论右侧来车是直行还是转弯,都是右侧来车优先。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交警部门的责任判定都会判定转弯车辆负全责。尤其是相对方向直行车辆前部撞到转弯车辆后部时。
左拐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全责的情况有许多,第一种情况就是在机动车驾驶过程中,车辆在除了在直行车道外的车道上直行时左拐不是全责。
第二种情况就是直行车辆在红灯时通行,遇到了左拐车辆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左拐就不是全责。
第三种情况就是直行车辆违反指示标志通行的情况下遇到左拐车辆并且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左拐就不需要负全责。
第四种情况就是直行车辆超速通过路口,并且与左拐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以后左拐的行为不需要负全责。第五种情况就是车辆不合法上路,比如未年审、走私车等车辆与左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那么左拐车辆就不需要负全责。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司机无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及吊扣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与左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左拐车辆就需要负全责。
左转撞直行不一定就是全责,需要根据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警察勘察现场以后得出的结论划分出的责任而定。比如说左转在无交通信号灯或指示标志及交警,且抢先直行车辆通过路口的时候,左转车辆需要负全责。若直行车辆存在违反交通规定,违反指示标志或者经过路口时超速通过,这种情况也就需要直行车辆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右转弯被撞就一定全责吗
一、右转弯被撞就一定全责吗
1、右转弯被撞不一定全责。绿灯亮时,右转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右转车辆全责。红灯亮时,右转弯时与闯红灯的车相撞就不是全责。如果是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进入路口正在左转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二、电动车闯黄灯被撞,是电动车全责吗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电动车车主可能要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视现场情节而定。需要看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相关法律规定了电动车闯红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承担全部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双方发生事故,不论是电动车还是机动车或者行人,闯红灯的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但也要看对方的情况,例如对方有超速、无证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的,也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违法行为的,闯红灯的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车拐弯被撞谁的责任
一、车拐弯被撞谁的责任
1、拐弯车辆全责。拐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拐弯车辆全责。如果是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进入路口正在拐弯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违停被撞到算谁的责任
车辆违停被撞到算谁的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前车违章停车,后车不小心撞上去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该由后车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违停车辆驾驶员负事故次要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机动车拐弯行驶,被直行车碰撞,这一定是拐弯车的责任吗?
开车的朋友都知道有一句俗语叫“转弯让直行”,也就是说直行车是有优先通行权的,但也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中,转弯车辆都是占全责或是主要责任的。
首先,在有信号指示灯、交通标线等标志的路口,当然是按照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指示的顺序通行了。这时候,就是谁违反信号指示灯,谁就是全责,不分转弯和直行。比如左转弯绿灯,我正常通行,对方直行闯红灯,我就是没有必要让行的,也不会承担责任。但如果双方都没有违反信号指示灯和交通标识,事故中的转弯车辆确实是要占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尤其是右转弯车辆更是要让行,因为大部分的情况下,右转弯的车辆是随时都能转的,它应该要让直行车辆和行人等先走。
其次,在没有信号灯和交通标识的路口,确实要遵行“三让原则”,即右车先行、直行先行、左转先行。即要让右侧来车先行通过,右转弯车辆让直行车先行、相对行驶时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如果违反了上述让行原则,转弯车辆就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的。
再者,直行车必须没有其它违法行为才可以。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的直行车辆驾驶员,有酒驾、超速、毒驾等违法行为,而转弯车辆没有的话,这个责任认定也是不一样的,这些违法行为比让行规则在事故发生的原因中占比更大。
当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个复杂的事情,要根据事故现场和双方驾驶员的情况具体勘验,不能简单地以让行规则就确定责任占比。但不管怎么说,遵守交通规则是规避事故责任的重要原则,也是减少事故发生概率的不二法门。
转弯被撞都是转弯责任吗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违章转弯,对方负全责。比如左转弯车已经在转弯过程中,直行车没注意到而撞上左转车,此时应该直行车负责。第二种是如果直行车辆所在的前方路口有让行标识,直行车未让行而撞上左转车辆,此时直行车负全责。第三种跟第二种类似,就是直行车闯红灯而与正常按照信号灯左转的车辆相撞,直行车负全责。第四种是在无交通指示的路口,要按照右侧先行规则,也就是说无论右侧来车是直行还是转弯,都是右侧来车优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