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后能做伤残鉴定吗(伤残鉴定必须6个月之后才能做吗)
车祸2年后能做伤残鉴定吗
法律主观: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3.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工伤2年后还能做工伤鉴定吗
法律主观:
1、如果当时有 申请工伤认定 的,现在仍可以去伤残鉴定的。 2、《工伤职工 劳动能力鉴定 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决定书 》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 居民身份证 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工伤二年才取钢板还能做工伤鉴定吗
法律主观:
1、《职工 工伤 与 职业病 致残等级》没有规定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即 工伤伤残鉴定 的时机,但其中有多处规定了“内固定术”是构成工 伤残 疾的标准之一,可是却并未规定要等内固定取出后才可以鉴定,据此,内固定未取出的,不影响工伤伤残鉴定,所以,脚内有钢板未拆除的,可以做工伤伤残鉴定。 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据此,治疗终结是进行 伤残鉴定 的时机,而根据该规定第2.7的规定,治疗终结为“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显然,内固定未取出的,也可以治疗终结,也可以进行伤残评定。所以,脚内钢板未拆除的,可以做工伤伤残鉴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两年后还能评残吗
工伤两年后还能评残。
已经工伤认定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工伤评残是没有详细的规定时限的,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但是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需延长的,停工留薪期可以进行延长。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评残,需要先申请工伤,当事人拿材料到当地劳动部门下属的工伤科去申请,需要携带本人与工厂的劳动关系证明、上班时间证明、初诊证明或初诊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场证人、工伤认定申请书、工厂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工伤经过概述这些材料,然后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年后能做伤残鉴定吗
一、两年后能做伤残鉴定吗
1、两年后不可做伤残鉴定,最长不可超过1年。鉴定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能做
1、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
2、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2年后能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两年后还能评残吗
已经工伤认定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对于你提出的“工伤两年后还能评残吗”问题,工伤已经过去了两年了,很多的人会认为肯定是做不了的了,事实上是可以做的,不过可能会有一点的影响而已,工伤发生后,会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这个最好是早点做。
2年后能做伤残鉴定吗
2年后不可做伤残鉴定,最长不可超过1年。鉴定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一般情况下在造成损害之后的3个月就可以申请进行伤残鉴定,但如果给伤者造成的损害比较严重的话,此时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可以适当的延长一些,所以还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伤残鉴定时间。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年后能做伤残鉴定吗
2年后不能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结果60天才能拿报告。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及时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时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最终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伤残鉴定长期有效。但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时间有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2年后能做伤残鉴定吗
法律分析:不能。属于工伤的,伤残等级评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属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当地司法鉴定所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