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撤销合同的部分条款吗
合同规定的义务只履行一部分能因此解除合同吗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部分履行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如果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也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法定解除事由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其他法定事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二)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恢复原状,那么非违约方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人力、物力,以及为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就得不到补偿。,(三)在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了损失,如果获利的一方不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害,不符合公平原则。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货物发运前,承运人或托运人征得对方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承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输费用,并付给托运人已发生的货物进港短途搬运费用;托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付给承运人已发生的港口费用和船舶待时费用。”,(四)在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如果债务人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他要么不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要么自己独享主张权利后而取得的利益,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合同解除后,确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受害方赔偿损害,不能因合同解除而免除其应负的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而且必须在其知道可撤销合同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主动撤销该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动表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以后不能再提出变更或撤销合同。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也是新法,因此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按照规定对于合同履行过半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一方不再履行或者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形,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希望大家明白。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可以撤销合同部分条款吗
可以。如果合同中有自相矛盾的地方,而且影响到了其中一方的正常履行和重大利益,那么受到影响一方完全可以提出起诉,要求废除自相矛盾的部分,或者提出重新协商该部分的解决办法 《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是否可以撤销合同的某个条款
法律分析:分情况来看。1、如果符合可撤销条件的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对合同权利义务产生严重影响的,那么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条款时,应当撤销整个合同。2、如果符合可撤销条件的条款不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对合同主要权利义务未产生严重影响的,那么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条款,而不是整个合同。合同有效部分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是否可以撤销合同的某个条款
1、如果符合可撤销条件的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对合同权利义务产生严重影响的,那么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条款时,应当撤销整个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无效部分的条款和有效部分的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当事人约定该条款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必备条款,那该条款无效,必然会使整个合同无效。还要求合同无效部分或者被撤销部分必须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即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其余部分不含有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无效或者应撤销的情形。最后,即使整个合同无效,当事人仍然可以根据合同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约定的维权方式,主张合同债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续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人单位。
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
劳动合同是传统民事合同结合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发展而来的一类特殊的合同,诚实信用原则也是具有人身性、从属性的劳动合同关系得以维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这就要求不仅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诚信履行劳动合同明示或默示的义务,而且在劳动合同关系结束时以及结束后,双方也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应尽的义务。
合同部分无效可以终止吗
一、合同部分无效可以终止吗
1、合同部分无效一般不可以终止。合同内容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需要履行。否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二、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
出现如下情形时,劳动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撤销合同部分条款
法律分析:可以撤销部分条款。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或增加、或补充、或删除合同内容的; 如果合同一方发现合同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论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均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可以部分无效吗
法律主观:
合同可以部分无效,即 合同部分无效 并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里所讲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 免责条款无效 :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解除部分合同条款
法律主观:
一、合同条款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法定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 不可抗力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二)协议解除的条件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二、合同解除条款如何写
合同解除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解除标题;
(二)根据先前合同约定,将合同解除,并通知对方;
(三)签字盖章。当然,在出现法定解除条件时,也可以通过诉讼进行解除合同。
三、 解除合同 协议书 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 违约责任 。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XX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XXXX年XX月XX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合同的解除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