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之债是不是有诉讼时效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主观:
1、要看借款合同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通常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2、借款合同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到期之日起算三年。,3、借款合同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也可以随时向出借人还款。,4、借款合同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出借人有证据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即找借款人催要过),从主张权利之日起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笔者认为,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货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对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扰当事人,也是很多法院立案产生问题的地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借款合同也称作借贷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约定期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那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本文整理了有关借款合同的法律知识,为大家解答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有多久的疑问,详细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二)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借据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权之前,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其权利可能被侵害的事实。只有在出借人行使催告权以后,借款人在被催告的合理期间内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出借人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借款人以诉讼时效抗辩的,应由借款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于这种情况,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不能确定时应当适用最长二十年保护时效的规定来确定时效。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对于定期还款的合同欠款,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对于不定期还款的合同欠款,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对于不定期的合同欠款,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合同欠款,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如下:
1、意思自治原则。
2、最密切联系原则。仍然以意思自治优先,并且意思自治可以突破最密切联系原则。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才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如下:
1、一般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
2、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3、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4、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一)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三)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四)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五)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六)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
(七)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八)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
(九)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十)建设工程合同,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
(十一)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住所地法;
(十二)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
(十三)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
(十四)债券的发行、销售和转让合同,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
(十五)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举行地法;
(十六)行纪合同,适用行纪人住所地法;
(十七)居间合同,适用居间人住所地法;
如果上述合同明显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有更密切联系的,适用该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过了时间段还能上诉吗?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