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企业如何申请工期顺延
建工企业如何申请工期顺延
1、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通知,书面说明此次疫情对其造成的影响。同时提供此次疫情对建工企业造成实际影响及损失的证据。
2、采取避免和延误工期的措施,如在劳务人员不能复工时,协调其他地区的劳务人员。在原材料供应商不能供货时,寻找其他可替代的供应商。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缺指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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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施工企业能否申请工期顺延
法律分析:受疫情影陆李戚响,施工企业可以申请工期顺延。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早陵》 第六条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期顺延的条件
法律分析: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顺延工期:1、工程量增加;2、发包人变更设计;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6、工程质量鉴定;7、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桐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腊斗、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轮轮磨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