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在分包(劳务分包在分包合法吗)
劳务总包可以再分包劳务吗合法吗一
法律主观:
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后,不可以再次分包,劳务再分包是违法的。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 ,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 承包枣链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信贺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凳坦孙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劳务分包再分包合同有效吗二
劳务分包再分包合同有无效。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
工程建筑劳务分包的特征有以下:
1、劳务分包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为前提唯一要件的,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是包工不包料或者是包工包辅料的合同;
3、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劳务再分包合同无效,法律禁止再次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可以直接起诉的,有约定仲裁前置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销渗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轿虚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亏帆脊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劳务分包再分包违法吗三
劳务分包再分包不符合法律规定。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 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 所以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
劳务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庆核包的房屋建筑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是由建设施工单位发包建筑工程,再由承包施工的单位将承揽的工程进行分包给相关资质的劳务单位。
劳务分包存在的缺陷
1、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2、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重视不够;
3、劳务分包誉隐掘制度尚不规范,从事建筑行业的劳务工人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第三款,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携肆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
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的管理,工程分包计划和所有分包协议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项目法人同意。
劳务公司可以再分包给其它劳务公司吗四
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孙游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我国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劳务分包的行为。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
成缺扰立劳务分包合同的要件是:
1、合同具有两人以上,且各方均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订立不违反法律规定;
4、劳务分包合同的其他成立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则扮销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分包单位可以将劳务再分包吗五
法律主观:
不可以。根据合同法第272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法第29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 工程总承包 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吵念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检索报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腔芦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伍碰带
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六
不可正粗以。
律师解析:
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
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
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孝戚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巧清陵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劳务合同可以再分包吗七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劳务分包是建筑行业经常出现的情况,通常也是纠纷发生最多的领域。那么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
二、劳务分包的缺陷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并没链肆有详尽的规定,仅有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建设部又发布了一个《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该意见指导思想意在以发展劳务企业为突破口,建设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调整全行业建筑队伍组织结构,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该意见的工作目标,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者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烂歼分包基本禁止,为此还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譬如简化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程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用工必须办理社会保险、加强对承包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资金投入数额等,其目的就是规范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但截至到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仍然存在诸多不完善的方面。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议在《建筑法》的修订上,充分肯定劳务分包的法律形式,明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劳务用工制度,严格禁止"包工头"承包劳务工程。
2、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重视不够。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劳务的管理,重视劳务企业的发展,多渠道建立和发展劳务企业。
3、劳务分包制度尚不规范,从事建筑行业的劳务工人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建议加强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劳务工人的维权意识饥唤冲,从各个方面健全劳务分包制度。
劳务合同可以再分包吗八
法律主观:
1、劳务分包部分盯耐伍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劳务分包作业,向劳务分包的发包人负责,这是劳务分包的概念和定义。 2、劳务合同是项目经理部和企业内部劳务公司之间的合同,亩禅合同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和劳务公司部,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合同从性质上看是基于建设分包合同产生,只有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才会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 3、从上述概念和定义的区分可知,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其既不是劳动合同也凯或不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程承揽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务可以二次分包吗九
法律主观:
劳务分包后不可以二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作业再转包或者巧昌分包给其他的公司。
法律客观: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孝扒扒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此雀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