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如何索赔(劳务分包如何索赔增加工程量)
劳务分包合同向谁主张工程款一
法律主观: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戚灶肢同意;,4、工程分包高世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辩蠢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的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工程招标过程中如无意外的事发生、一般就1个月内时间差不多确定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就可以开工了。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3天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进场,组织施工。建议查看招标书、建造合同等的相关约定。如果是因为业主的原因造成延误,不能按期进场施工,可以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办理工期顺延。,1、建筑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包括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谈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2、开工日期、延期开工原因的证明材料。,3、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延期付款及其原因的证明材料。,4、材料供应方式、未按约定标准或期限供应材料或双方协商变更材料的证明材料。,5、工程质量鉴定结论。,6、峻工报告、延期峻工原因的证明材料。,7、峻工验收日期,未按期竣工验收原因的证明材料。,8、工程结算方式。双方签证的决算报告或建设银行审定的决算。,9、保修期内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行维修的范围、时间和承包人拒绝维修,发包人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的证明材料。,10、违约方的主要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最主要的区别还是合同的订立目的不同,前者是因劳务而产生后者是因建造房屋而产生。
法律客观:
《 劳务分包 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项目劳务分包工程验工计价工作,统一对下验工计价编制和计价方法,依据国家及公司有关法律、 法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验工计价是指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中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第三条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所有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价款结算均应在验工计价后进行。
劳务分包公司在施工期间工人受伤,怎么赔偿二
一、劳务分包工地受伤赔怎么维权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劳务分包中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是劳动关系的,由闭卜竖雇佣单位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弊辩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需要哪些条件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工人工伤谁来赔偿三
劳务分包要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具有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果分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由具有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具体如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人在工地受伤,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怎么向分包商索赔?四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该工人应当属于工伤,应当找有资质的单位即分包工程的分包商负责赔偿; 2、因为你与分包商还没有签订合同,他让工人进场干活,那么工人所从事的工作应当是属于分包商的工作范畴,分包商应当负责赔偿; 3、对于你的进答前场施工设备,分包商不应当扣押,你们之间应当属于承揽关系,你以你的设备和条件完成分包商交给的任务,但是还没有签订合同,设备只是为正式工作而准备; 4、如果你的设备在分包商出扣留期间丢失,嫌野分包商应当给予赔偿,而且由于你的设备扣留期间而无法工作的损失应当有该分包商来芹举喊承担; 5、建议与分包商协商解决该工人的赔偿问题,虽然从以上说明应当由分包商直接给予工人赔偿,但是从你承揽该工作来说,你与分包商之间也都存在选任和指示的失误等问题,再有就是你雇佣的工人,所以你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建议你与分包商协商共同分担该赔偿,也有利于你的设备及其他工程的工作及收益,要不然一直这样耗着,都会受到更大的损失,但是签订赔偿协议时建议你们都在协议上签字,并明确赔偿后该工人不能再找你们的麻烦。
劳务分包如何索赔五
法律分析:一、索赔证据的取得
要取得索赔证据,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的资料。索赔资料搜集工作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记录上,这是索赔的有力证据。一是要做好承包商所指定的各种日报表;二是异常工作情况记录要求做到时间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对每次发生的事件,均写出备忘录交给承包商现场工长签字。
二、索赔资料的整理
对搜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承包商向我方提出索赔时,我们要通过搜集到的有关资料,找出索赔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对其进行分析和驳斥,将承包商的索赔减到最低程度。同时我方也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向承包饥态商进行反索赔。
三、索赔文件的编写
索赔文件的编写一般是按照索赔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及事件的最后解决过程进行编写的。在索赔文件编写时应注意:1.在论述索赔事件过程中造成损失时要明确指出文件所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2.在引用索赔事件中发生的各种事实条件时,要尽量做到详细、准确地把所有证据和盘托出,使对方对事件有详细了解;3.在论述索赔理由时,引用合同有关条款要做到准确并具有说服力,最好是原文引用,所引用的合同文本都应与索赔事件相对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烂源源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裂郑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劳务分包没签劳务合同工人受伤怎么赔偿六
律师解析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樱圆;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脊野塌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脊茄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