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轻伤后必须抓人吗(鉴定轻伤后必须抓人吗,还是可以调解)
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了可以抓人了吗
法律主观:
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了,如果证明导致了轻伤以上后果或者构成犯罪的,一般就可以抓人了。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可以抓人,但是行为人会被执行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被别人打伤了 法医鉴定为轻伤 派出所是否应该抓人
鉴定为轻伤后派出所不可以直接抓人的。受侵害人的伤势鉴定为轻伤后应当及时的报警处理。一旦伤势被鉴定为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派出所应当对打人者立案侦查,立案后即可对打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轻伤派出所抓人流程是: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另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法律快车提醒您,轻伤派出所抓人是需要按照流程的。
鉴定轻伤后必须抓人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鉴定后轻伤的属于刑事犯罪,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需要抓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鉴定轻伤后必须抓人吗
鉴定轻伤后不一定抓人:
1、如果是轻微伤,且得到对方谅解,一般派出所不会不拘留;
2、被打者不接受调解的,打人者就可能会被治安拘留。
打架伤情鉴定程序:
1、鉴定的委托:以“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为原则。委托单位办案人持“伤情鉴定委托书”、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与被鉴定人一同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首次伤情鉴定;
2、鉴定的受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根据被鉴定人当时的伤情和办案人提供的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参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及时做出受理、补充材料后受理或不能受理的决定,并将理由以书面回执形式告知委托单位的办案人;
3、首次鉴定:做出受理决定后,鉴定人要详细填写“受理案件登记表”,仔细核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案件卷宗、病历复印件、化验单、医学影像片等)的数量和状况;进行法医学检查、摄录像等检验工作;对直接影响鉴定结论的各种材料应备份存档;
4、补充鉴定:本案的办案人、案(事)件的当事人须在接到首次鉴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补充鉴定的书面申请。补充鉴定须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由原鉴定人进行;
5、重新鉴定:本案的办案人、案(事)件的当事人须在接到首次或补充鉴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书面申请。重新鉴定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
综上所述,鉴定轻伤后不是必须抓人,仅仅凭轻伤鉴定,公安机关不一定会采取强制措施的,还要有其他充分证据指证才会办理刑事拘留的手续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鉴定轻伤后必须抓人吗
鉴定轻伤后,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但不一定会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轻伤鉴定出来了派出所就可以拘留对方了吧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鉴定为轻伤后派出所不可以直接抓人的,受害者在被鉴定为轻伤后要及时的报警处理。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是可以三年有期徒刑的。鉴定轻伤一般可以到医院鉴定或者由法医检查。
2、打人致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办,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3、派出所光凭轻伤鉴定就可以拘留人,但不能超过24小时。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总之,对于轻伤的认定是需要由医疗部门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来进行鉴定的,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的后果来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伤情鉴定完毕后能抓人吗
没有明确规定时间。
有轻伤鉴定结果,派出所从立案到抓人得多长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一周内就能开始司法程序,只要掌握了确凿证据,派出所就会抓人。
仅仅凭轻伤鉴定,公安机关不一定会采取强制措施的,还要有其他充分证据指证才会办理刑事拘留的手续审批。
若被列为了嫌疑人,那么公安机关应当将司法鉴定向嫌疑人送达,并告知嫌疑人有在一定期限内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公安机关是根据司法伤情鉴定来决定是否抓人,如果是轻伤,就肯定要抓人了但若嫌疑人对法鉴不服,可以上告公安局,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督察。
如果是抓人时诉讼终结判决有罪那么一般最少要大约两个月,这还不计算立案阶段和侦查阶段是否有延迟。
综上所述,不管公安机关是否立案,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鉴定轻伤后必须抓人吗
鉴定轻伤后不是必须抓人。
打人致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办,并且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但是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不一定就马上进行抓人行为,还要通过警方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按程序进行下来,才决定是否对行为人进行抓捕。并且,有时双方能达成调解就不一定马上抓人,因为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如果被害人不打算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可以对其表示谅解的,那行为人就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仅须承担民事责任,进行民事赔偿。
伤情鉴定有一定的时间要求,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的从补充完成当天另算。轻伤鉴定的步骤如下:
1、及时报案,根据案件管辖范围到公、检、法等相应的部门报案,确定进行法医鉴定时的委托单位;
2、及时到医院诊治,报案后或病情较急时,应及时就近到医院诊断伤情,采取必要的治疗抢救措施。妥善保存医生诊治过程中书写的病历、辅助检查结果,如x光、ct的报告;
3、及时进行法医鉴定,及早与法医鉴定机关或部门取得联系,如公、检、法三机关及受其委托的法医门诊、司法医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医鉴定,轻伤,是下来就抓人调解,还是不抓人也能调解呀!
不一定马上抓人。还需通过警方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按程序进行下来。轻伤害鉴定了之后还可以进行调解,但是受害者是否要跟对方和解,需要结合自己的伤势跟对方的态度来定,打人致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办,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按照法律规定就已经涉嫌刑事案件了,公安机关要首先抓人拘留然后再与家属进行调解。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应当是构成立案标准,一般没有报案的情形不予立案。轻伤公安局不立案标准是:不立案的话一般都是属于没有报警的,轻伤的只要是报警了就必须要立案,如果公安局不不作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检察院反映。轻伤的只要是报警了就可以立案,不立案的话一般都是属于没有报警的,要是发现报警后公安没有立案可以找他们的领导进行反映,要是没有结果可以直接起诉。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不是必须抓人,仅仅凭轻伤鉴定,公安机关不一定会采取强制措施的,还要有其他充分证据指证才会办理刑事拘留的手续审批。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轻伤鉴定下来了,派出所是不是应该马上抓人
轻伤鉴定下来了,派出所不应该马上抓人,需要看具体情况定。仅凭轻伤鉴定,公安机关不一定会采取强制措施的,还要有其他充分证据指证才会办理刑事拘留的手续审批。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轻伤鉴定下来了,派出所,不能马上抓人。因为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首先必须要有逮捕证。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决定逮捕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的逮捕人犯决定书以后,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所以确实是像派出所说的那样需要先立案。不能随便抓人。被打成轻伤,单凭伤情鉴定还不构成立案抓人的条件。如果派出所对已有抓捕需要的犯人不抓捕,可以先不断地督促,先通过信访,找办案机关的上级部门,时间比较长,如果分局区信访管不了,就市局信访,如果没有效果,就通过政府机关网站反映,立了案了检察院就管不了公安,可以通过纪委举报。除了特殊情况,派出所只有对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的罪犯,才能马上抓人,其余需要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才能抓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