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车门被撞谁的责任(右侧车门打不开是什么原因)
直行车辆车头于左转弯车辆右侧面前门相撞谁的责任?
左转弯的车辆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关键看直行的车辆有没有超速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如果有超速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执行的车辆承担次要责任左转弯的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当然直行的车辆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话那就是左转弯的车辆承担全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七项明确规定了左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显然转弯的车辆没有做到这一点,那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开右侧车门是谁的责任
开门车主的全责!
通常情况下,车停下来以后打开右侧车门并被撞击的,可以判断车并非停靠在路边或者至少离路边还有可以允许一辆电动车通行的距离,那么司机对此要承担责任。作为车辆上的乘客,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打开车门,并妨碍其他正常通行的电动车,所以也要承担责任。
并不是都是全责的,开车门被撞的处罚认定:
1、违规停车,司机开车门发生碰撞事故,车内乘客和司机负全责。
2、对于没尽提醒义务打开车门发生交通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
3、对于没有违规停车还尽了提醒义务,但是开车门还是被撞了,另一方也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直行,对方车辆右转,撞在我右后车门,是谁的责任?是主责还是全责~
是的,右转全责。右转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右转车辆全责。如果是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进入路口正在左转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