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房强制拆除有赔偿吗(违章建房是否可以强拆)
政府拆违章建筑有补偿吗一
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房子,按法定程序拆除后不能得到补偿。
违法建筑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铅中政府违法强拆违法建筑的,属于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害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违建房屋被拆除时,涉及到的需要政府赔偿的款项主要有三个,一是对于毁损房屋建筑材料的赔偿。虽然房屋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但是房屋建筑材料依然属于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原材料如何处理应由被拆迁人友培决定的,相关部门不能私自处理。如果相关部门将房屋原料擅自处理,被拆迁人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对应数额的赔偿。
其次是对于因强拆毁损、埋葬的屋内财产的赔偿。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往往迫于工期压力,会在短时间内要求房屋住户搬离。一旦搬离不及时,拆除过程中就会对屋内的相应财物造成损害。由于征收部门在征收过程中有义务对房屋内部的附属财产进行清点并且保证屋内财产的完整性,这部分财产的损失是出自征收部门的失职,故可以要求政府进行赔偿。
违法建筑拆除需要走哪些程序?
1、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2、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槐告山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违章建筑拆迁有补偿吗,什么情况下不赔偿二
违章建筑拆迁没有赔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卜让李拆迁人无权主型迟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滑帆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违章建筑被违法拆除是否赔偿三
违章建筑被违法拆除没有赔偿,违章建筑是没有获得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所建筑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不能进行补偿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谁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
自然资源部门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自然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有权认定农村的违法用地类违建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某地方国土局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建后,会做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但如果要实施强拆,还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
当被征收人收到这些政府文件后,如果不想房屋被强拆,就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瞎指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撤销这些政府文件。
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城乡规划部门属于法定部门,城市中的违法建筑由该部门主管;有的地方将城乡规划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合并称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那么该“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违建进行主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该部门内的工作人员就是老百姓经常讲的“城管”。城管部门本身没有权力管理违法建筑,但如果得到了人民政府的授权,当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极为明确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亦可自行作出认定,有权要求违建房屋所有人自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在其执法范围之内(乡、大御村庄规划区)有权对违法建筑进行管理。超出其执法范围之外的地方则无权磨仿配认定、处置。
什么是违建?
一般分为以下四类: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建筑。
2023违章建房强制拆除有赔偿吗四
违章建房强制拆除没有赔偿。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关于违章建房强制拆除是否有赔偿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违章建房强制拆除是否有赔偿
1、违章建房强制拆除没有赔偿。违章建筑是不合法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老举轮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侍信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违建房包括哪些
1、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1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
(2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3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4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答携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2、下列情形之一的违章建筑,属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
(1)在道路(包括人行道)上和街坊、里弄、新村通道内建造的;
(2)利用建筑物之间的间隙或突出建筑物之外悬空建造的;
(3)建筑物、构筑物超过原建筑承重结构负荷的;
(4)在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地下管线)上建造的;
(5)其它已经妨碍或可能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
对于违章建筑是可以强制拆迁的,但是如果是被拆迁户有证据证明该建筑不是违规修建,建筑本身合法的,是可以向作出强制拆迁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是建筑物已经被拆迁的,被拆迁的建筑的所有权人有权向行政机关身亲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