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盗窃罪判几年(电缆盗窃罪宣判案例)
偷电缆线严重吗 判几年刑
法律分析:偷电缆线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新刑法,盗窃500--1000元以上的,就构成盗窃罪。超过18岁,就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偷电缆线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新刑法,盗窃500--1000元以上的,就构成盗窃罪。超过18岁,就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偷国家电缆线严重吗 判几年刑
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得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侵占罪等罪行。案件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达到定罪量刑标准的将受到刑法处罚,可能被依法处以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并处罚金等相关处罚。
【法律分析】
如果行为人行为实质的盗窃行为,以占为己有为目的的,如果所盗窃的货物价值高昂达到量刑标准的,那么将构成盗窃罪,将会受到刑罚处罚,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刑罚处罚。
如果行为人盗窃货物未达到刑法定罪量刑标准的,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如果被害人向所属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经查明事实的,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及相应罚款。
遭到盗窃后应当报警,提高时效将更有利于追回被盗窃损失,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受到盗窃后,可随时报警没有时效限制。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或逾期未处理完成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团伙盗窃电缆80万要判多久
一、团伙盗窃电缆80万要判多久
1、团伙盗窃电缆80万金额在盗窃通讯电缆罪里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共同犯罪里有主犯和从犯,从犯罪行可能要轻一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关于盗窃国家电缆的处罚
盗窃国家电缆触盗窃罪,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湖北宜都:两男子盗窃国家电缆、破坏电力设施被拘
人民网宜都6月16日电 近日,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盗窃国家电缆案,男子李某已被行政拘留。
6月2日,宜都市公安局电力警务室民警接到国家电网路灯管理处举报,有群众反映有人在杨守敬与33号路交界处偷窃电缆线,民警与路灯管理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被盗地点发现一男子正在附近晃悠,便上前去盘问。
男子见到民警,称知道他们为什么事情找他,主动交代了自己盗窃电缆线的事实。
经审讯,李某(男,67岁,宜都陆城人)交代自己5月初的某一天经过该路段时看见地上有一段电缆,于是从家里拿来锯子将电缆锯断,带回家中,将外皮拨开,准备将里面的铜线卖钱。民警在李某的住处发现24小捆已被剥皮的电缆和钢锯一把。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今年2月,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潘家湾派出所民警在深挖疑罪工作中发现该所办的一起诈骗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5岁,宜都枝城人)与一起路灯电缆盗窃案相关。
而杨某因诈骗罪于2017年2月22日被宜都市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4年8个月,正在宜都市看守所羁押。经多次提审,杨某最终承认了自己2012年3月以来连续一个月分6次分别盗走宜都宜华一级公路姚家店至枝城方向路旁的路灯线300多米,涉案价值3万余元。
4月24日,杨某因盗窃罪,被宜都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合并执行6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湖北宜都:两男子盗窃国家电缆、破坏电力设施被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