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挪用公款被起诉是不是会坐牢
挪用公司4000块钱会坐牢吗
法律分析:挪用公款4000元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可以自行追回欠款,给予开除公司的处罚等。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6周岁以上至18周岁一下挪用公款会判刑吗
16周岁以上至18周岁以下,如果涉嫌挪用公款罪,应当判刑。不过,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司钱已还清,公司又起诉会构成什么罪?
挪用单位的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挪用国有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钱那么就是涉嫌挪用公款罪。如果挪用民营企业的钱,那么就涉嫌挪用资金罪。在我国刑法和相应司法解释精神,挪用资金罪,指的是挪用企业金钱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数额较大一般指的是1至3万元以上,数额较大和超过3个月未归还,这两个条件都需要满足,如果你符合以上的条件虽然已经还清,仍然涉嫌犯罪,如果不属于以上条件那么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虽然挪用的公款已经还清,如果公司又起诉了,仍然后构成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吧,应该是这种罪名,你把钱还了可以减轻处罚。建议请律师辩护;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刑法第几条罪?
挪用公款罪 是第几条? 1.第一百八十五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4.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 盗窃 、 贪污 、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是怎样认定的? 区分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下列挪用公款行为属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其次,在认定某一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且具有本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认。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即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这里的公款作广义解释,既包括货币,也包括有价证券和特定款物。 5、对于营利型、未退还型的挪用行为而言,还要考察被挪用的公款数额是否属于数额较大,即一万元至三万元范围。其中,公款数额不包括挪用时至案发前所生的利息;营利的多少并不影响对营利目的的认定;案发后行为人是否积极退还公款,并不影响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但退赃行为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6、对于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而言,没有数额、时间上的限制。同时,非法活动泛指一切违反法律、 法规 、规定、命令和规章的活动,不管该非法活动是否完成,只要行为人把所挪用的公款用于从事非法活动时,即视为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 7、挪用公款罪的挪用人与使用人,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但并不影响对挪用人犯罪的认定。 公款是一个企业或者是政府部门的钱,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恶劣的非法行为,如果发生挪用公款的话企业是可以将其进行起诉,并且的通过法院判决是会可以坐牢的,并且还需要从自己的个人财产中将所挪用的公款进行带利息进行偿还。
挪用公款了必须坐牢吗
法律主观:
挪用公款是不是要坐牢,一般是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来进行判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 挪用公款罪 ,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300多万,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挪用公款300多万,将会受到刑事拘留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且拒不返还的,可以依法判处更高的刑法,对于非法挪用公款的人员,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戒。
挪用公款根据相关的专业名词解释,具体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专职人员利于自己工作上面的便利条件以及职务上的条件,非法挪用公款,以便自己使用,或者是向他人外借以及挪用进行非法的相关活动的,并超过三个月的时间有效期,仍然未还的行为称之为挪用公款。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以及网络的心境总能在网络上面看到一些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非法挪用公款,从事其他不正当买卖或不正当行动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个人认为这也是通过网络传播来给相关工作人员的一种警示,告诫世人不要做这种违法违规的事情,做官要做到为官清廉,争做人民的好公仆,不非法挪用公款、做为老百姓办实事儿的好官员,起到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
根据国家最新的挪用公款量刑标准以及刑法上面的有关规定,公职人员利用自己工作上面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以上仍然没有还的,属于挪用公款罪,应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判处5年以上。对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并且拒不返还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依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另外如果挪用的公款属于抗震救灾扶贫教育等领域的话,可以依法判处更高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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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无心工作迷上炒股,挪用公款8年没被发现,挪用公款会被如何处罚?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发布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是江苏省滨海县农业农村局原总账会计吕杭军在工作期间非法挪用公款炒股,八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数百万元的公款进行炒股来牟取私利,同时还使用公款购买房产和其它生活支出,最终导至有七十余万元一直未能还上,二零二零省委巡视组在对当地进行巡察发现了违规套取现金行为,最终吕杭军挪用公款被发现,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规,而且由于挪用数额很大,并且时间也很长,所以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罚。
吕杭军在参加工作初期还是非常尽职的,曾经多次获得过市、县的先进称号,二零零三年开始他担任县委农办、县扶贫办总账会计,随后由于在这个位置上未能再进一步,他的心态发生了变化,随即人也开始变的浮躁了起来,随后他将心思放在了股票上,希望能够通过炒股使自已出人头地,早期他主要使用自已的工资来炒股,由于数额不大,所以获利也不多,二零一一年由于投资失败导致了存款和工资都被套在了股市里。
二零一一年八月根据领导要求他套用保险账户上十几万元用于单位奖金和津贴的发放,在发放完毕后还剩下了三万元,他并没有将这笔钱划转回去,而是挪用做为个人炒股的资金,随后一发不可收拾,在随后的多年间他频繁的挪用资金进行炒股,而期间也一直没人发现,最终导致了事发。
这又是一个人性被贪婪吞噬的典型案例,但同时也反应了基层工作中的很多问题,如果单位里从来没有公款挪用的情况出现,那么他也就没有机会在其中做手脚,这个案例值得我们深刻的反思。
公司员工挪用公款会被判刑吗?
挪用公款会被判刑,员工毫不知情下是不负法律责任的,法律没有规定过失使公司受到损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有意的,那么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