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重男轻女女儿是否能够拒绝赡养
父母重男轻女女儿有赡养义务吗
有
孝顺是双方面的,对双方的父母都孝顺,夫妻之间的感情一定很好!而且子女看到大人的做法也会效仿。都说愿意养一小,而不愿意养一老。何况还是无血缘关系的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但是既然结为夫妻,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也是父母,既然媳妇能孝顺公婆,那么岳父岳母女婿也可以赡养,这个对于有素质的家庭来说很正常,没必要拿到桌面上来讨论。
美满的婚姻,不只是成全对方越变越好,还有成全对方的责任和义务,即使是你讨厌的人和事,也愿意为对方迁就。
《民法》: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义务,儿媳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婿不是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而这世上所有的成全,都是建立在爱情之上,不管是赡养公婆,还是赡养岳父母,这是子女的义务,但好的婚姻,会把这当成夫妻共同的责任。在法律不完美的时候要凭良心道德做人底线或者民心所向的基础上来处理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二十六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父母重男轻女女儿有赡养义务吗
父母重男轻女女儿有赡养义务。女儿不能因父母重男轻女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具体赡养义务如下: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包括两个要件,缺乏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父母重男轻女女儿有赡养义务吗
法律分析:有,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重男轻女老了不想赡养
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对于子女不赡养问题,可以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社区协助监督。
其次,对于虐待遗弃父母的子女,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指子女对父母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污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遗弃父母,指子女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情节严重的行为。虐待父母,情节恶劣的,按我国法律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父母重男轻女,女儿应该给父母赡养费吗?
不应该。
一、这位父亲封建思想相对较重,家中有2个儿子,还要求在读书的女儿回来照料,典型的“重男轻女”行为!两个儿子不能照顾吗?明知女儿还在读书,难道要让她放弃学业来照顾自己?
二、女儿还在读大学,就向她索取赡养费,这超出了常人的底层逻辑。甚至怀疑,女儿读大学的费用是不是她自己勤工俭学甚至是助学贷款的。否则,怎么可能提出这么荒唐、冷酷的要求!
三、两位哥哥居然也支持父亲的这种不近人情的做法,是不是本身他们也对妹妹不待见,这兄妹之间别说手足情深,恐怕已经到了路人缘浅的地步了!
四、这么一闹,亲人之间的情分恐怕变得生疏了,以后父女、兄妹间如何相处?
好在法律并不是一行行冰冷的文字,法官们也兼顾到了道德层面的相融。判决后承办法官跟进释法说理,劝导女儿理解父亲的不易,在完成学业的同时,也要多关心多问候父亲。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好运
老人非说女儿不赡养但女儿赡养了老人要起诉且重男轻女怎么办?
不怎么办,既然已经赡养了老人,尽了赡养义务,那就算可以了,没有什么要怎么办的了。老人要起诉,那就应诉呗,到时候到了法院,把自己赡养费或者赡养的证据拿出来,证明自己尽到了赡养义务就行了。至于说,老人重男轻女,这个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法律管不了。法律是道德的下限。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父母重男轻女,作为女儿的该怎么办?
和父母谈心,如果父母重男轻女,要找个机会,和父母谈一谈,诉说自己心中的郁闷,如果父母能听到女儿的心声,有所改变,自己的处境也会好一些。
对于父母的偏心和重男轻女,作为女儿的我们不能以牙还牙,觉得父母不爱我,就选择不孝顺父母,我觉得最好的方法是采用“以毒攻毒”的方式,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最好的办法用爱的行动感化母亲。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你一如既往对母亲无怨地付出关心与爱,时间长,母亲也会自然改变自己对待你的态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