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集体土地都需要哪些手续(农村集体土地承包需要经过村民同意吗)
承包土地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承包土地需要的手续有: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承包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承包意向;然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农村承包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农村承包地需要签订承包合同,其手续流程为:1、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2、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会议,也就是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3、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4、签订承包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承包农村土地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一、 享有农村土地承包地的条件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 继承 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你要获得承包地,必须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户口在该村民小组;二是有未被分配的机动地,并经村民小组同意发包出来给你,你才能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如果你所问的问题可能在概念上搞混淆了,你所指的是通过流转方式获得的经营权,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你要获得这种经营权,那只能通过与承包户协商确定流转方式(转让、转包、租赁、入股等)后签订流转 合同 ,其中以转让的方式取得经营权的,必须先取得发包方同意才合法,其它形式的流转,只向发包方备案流转合同即可。
二、家庭承包的发包方享有哪些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应承担哪些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④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综上所述,一是你要获得承包地,必须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是有未被分配的机动地,并经村民小组同意发包出来给你。
法律客观:
《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优先承包。
《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二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三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 土地承包经营权 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 非农业户口 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签定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的注意事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承包土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在农村想要进行土地的承包转让,是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书,然后还需要将信息写上去,一般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个人的相关信息和电话。其次还需要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相应的申请交到相应的部门即可。
现在由于很多年轻人都外出务工了,家里面的农田就没有人做,所以都会选择土地的转让,但是在转让过程中还是需要很多流程的办理。
一、农村土地转让
首先要说的是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营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的农户等组织。
二、办理手续
所需要办理的手续之一就需要由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供申请,而且申请的内容必须要包括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机械、联系电话姓名等等,由相关的人员转交给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第二土地流入方服务站需要提供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也是要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意向流转期限联系电话等等最后备案就可以了。
三、办理流程
所需要办理的流程首先就是提交上去的申请,然后要通过审核,由专门的人员审核过后没有问题,然后再签订相应的协议,等协议签订完整再将所有的资料转交给相关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一切程序结束完以后,那么就可以进行土地流转操作了。
承包土地要办哪些手续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②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③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④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⑤签订承包合同。
这些过程必须都是公开、透明的。对于承包方来说,如果采用的是家庭承包方式,则基本上由发包方按程序要求进行;如果是采用的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则需要承包方自己主动进行各项要求的程序。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很多农民希望通过确权颁证弥补减损的土地面积,原来一直没有解决的农田纠纷能够得到解决;部分村民实际种植土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希望借助新一轮确权登记增加惠农补贴;也有人担心自己因 户籍 迁走而在确权颁证中失去土地。作为手中有土地的农民,你的 土地确权 了吗?你知道如何如何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证吗? 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2、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是由哪个部门办理?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 (一)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4、荒地、荒滩、荒沟等村集体实行 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5、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的,应提交的材料和办理程序? 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要递交的材料①变更的书面请求;②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2013年1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以后农村土地的增值效益还会更大,农民更是寸土必争,所以国家开展新一轮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一些矛盾也就随之集体爆发。由于顾及社会稳定,各地在最新一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中异常谨慎,甚至不积极。但是作为农民或想流转土地的合作社来说,土地不确权,内心就会担心自己的权益是否能够保障。所以,有土地的农民应该在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积极配合,维护好自己的土地利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 土地承包合同 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 土地承包 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