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过程中可不可以股权转让
公司注销期间能股权转让吗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期间能股权转让。公司解散清算期间,股东有权继续行使股东权利,依法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 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不经营了,股权转让给别人,有风险吗?
身为股票市场投资者,另外经常参与上市公司的并购与重组事宜,对股权转让还是很熟悉的。
首先,你朋友是股权出让方,别人是受让方,正常情况下,这种股权转让对出让方最大的风险就是付款条件的设置了,如果钱能够正常收到的话,说实话,风险全在受让人那里了。
其次,《公司法》第五章第二节中对股权转让有详细的规定,按照那个规定进行转让就是最正规的操作了。
再次,为何说受让方风险更大?公司的资产、负债、欠税、质押等状况可能都是不准确的,对市场和业务的判断也可能存在问题,这些对受让方而言可能都是坑,所以,很多公司在受让之前,要请各种各样的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进行尽职调查,审计等等,原因就在这里。
你朋友没风险,受让人有风险。
你朋友要和受让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按照工商局的要求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新股东身份证明等文件资料,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作为专业人士做这一块的来说,基本没有风险,怎么说呢,第一股权转让的意思是在工商局进行股转变更的,在变更之前,会有一份相应的股转协议,这个里面的内容是划分了转让前和转让后债权债务,,这个一般做这行的人都是按照工商局出的协议模板给客户签字的,股转之后,h会去税务局更新新股东法人的信息,就相当于这个公司就不属于你了,也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根本没有什么风险的,这个也是属于正常的交易,这个是可以放心的。
企业的注册资本具有谎报及其抽逃等情形。如果是转让了这样子的企业,那很有可能后期企业会被工商局定为异常户,后期很有可能企业还要面临着承担法律责任和有罚金发生等。
企业转让
因此 ,在选择转让的企业的情况下,要先调研下这一家企业的股权结构及其负债情况,检查企业有没有经营异常,是否有存有违规处罚的记录等,总而言之,如果是经营异常或是存有负债的企业最好在别接任。
2、隐患二
企业具有负债情况,及其股权分配方案具有意见分歧等。这个也是上边有提及的,关于企业具有负债情况的,和公司股东所占股份比例,及其事实上的公司股份所有权属于谁等问题。企业的实际经营者是企业的公司股东,但倘若企业经营不善,存有了负债情况,但转让的时,新接任的又不必承担这个负债,因此 彼此之间在签署企业转让合同的时候,最好在有律师或是在公证处做好公证。
3、隐患三
变更步骤不彻底,留下尾巴。倘若企业是有限责任企业,企业的公司股东相对比较少,仅仅1-2个人,那比较好解决,但如果是合伙企业,企业的公司股东有4-5个人,或是企业是其他类型的企业等。因此 在办理公司变更的情况下,要解决好股权,财务信息,在签署转让合同的情况下,更是要注明企业的转让价格,负债这方面的介绍等,另外 那就是章程的更改及其股东会议决议最好有律师做好公证。
不经营的公司是可以转让的,这就是公司法中的股权转让。法律是允许的。
一、受让方风险:其实公司的转让风险,主要在受让方。受让方要注意了解准备够买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是否有抽逃资本,了解准备购买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是否欠税等,最好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等等。
二、转让方风险:那您作为公司的转让方,最大的风险应该是股权转让款的的协调确认,以及股权转让款是否能到账等。然后主要需要注意的就是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的交纳。也就税务风险。
在公司转让的实际操作中,公司转让人往往不注重有关转让的细节问题,随意对公司进行转让,使公司在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便被转让,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公司转让应尽量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并对转让的相关事宜进行较为明确的约定,具体注意事宜如下:
1、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确保不存在债务问题。很多公司在转让之前,就存在没有清偿的债务,若转让公司时不谨慎查询该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承担难以预料的损失。
2、检查公司经营状况,确保公司 历史 业务合理、合法。由于公司转让后,其经营活动等都是由新成立的公司承继,因此,检查公司经营状况至关重要。
3、公司往年的年检是否参加。参加年检是每个公司必须进行的一项任务,不按时参加年检会影响公司后续的经营活动。
4、带领专业审计人员查看公司审计报告。公司转让时也应重点注意公司的审计报告。综上,建议相关人员在负责转让公司时,无论大事小事,都应谨慎对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转让价格及交税
您需要了解如何评估自己公司的价值,从而取得一个理想的转让价格。具体来说,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值钱、成立时间越久越值钱、有各类经营许可证的很优质、有商标等都会增加转让价值。
在与受让人签订好协议,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就要配合受让人去工商做股东变更。
同时要去税务交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
四、相关规定如下: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约定好之前的风险,债务什么的都有以后的受让人承担
转让手续办好,钱收到了,就没有风险了
公司解散启动后股权转让还可以吗
法律主观:
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启动后,股权转让不可以进行。法无禁止即自由,公司解散程序的启动,不妨碍股权转让的进行。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客观: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过程中能股权转让吗
公司解散过程中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股权存续期间与公司存续期间相伴随,股权随公司主体设立而生效,亦随公司主体消失而失效。
正如人们所知,公司解散仅是引发公司清算进而消失的法律缘由,自公司解散至消失将有一个过程,甚至还会是漫长的过程,公司解散并不等同于公司的消失。
故公司解散期间,股东可以继续行使其股东权利,如查阅帐簿的知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终止解散而恢复公司的权力等,其中当然也包括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时怎样清算公司股东及股权转让后司
要转让股权公司不需要清算。转让股权后,公司股东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股权转让不属于公司的法定解散、清算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
您好,针对您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从理论上讲以及目前法律规定,破产后,公司不能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妨害股东转让股权,但从实际情况看,已经破产的公司,多数是最终注销的,重整的可能性不大,股权已经没有价值,股权转让没有意义,除非有特定的目的。相关知识: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