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怎样清算(公司解散怎样清算财产)
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
法律分析:公司解散清算流程是:1、成立清算组2、由清算组通知债权人3、结束清算工作,办理注销登记4、将公司解散情况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倒闭如何清算
法律主观:
公司倒闭的,清算程序如下: 1、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正式成立后,公司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程序。 2、清算组成立后,应立即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以便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由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在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后,即可按照方案来分配财产。 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和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及各种财务账簿。在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清算报告生效。 7、将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进行公告。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的详细流程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对公司进行清算、结算和注销的过程。公司清算的详细流程如下:
1.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公司清算必须依法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并且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
2.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组由公司股东或者董事会指定,由清算组组长、成员组成。清算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制定清算方案,并向公司股东或者董事会报告。
3.清算财产:清算组应当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包括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
4.清偿债务: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公司的债务,包括优先清偿税款、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等。
5.分配剩余财产:如果公司清算后仍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的规定进行分配。
6.注销公司:清算组应当在清算完毕后,向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并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清算的流程可能会因为公司类型、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公司清算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处理,确保清算过程合法、公正、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解散清算流程
公司解散清算是指公司终止经营活动,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登记的一系列法律程序。公司解散清算的流程如下:
1. 决定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需要经过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决定,根据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决定解散公司并任命清算组成员。
2. 组建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任命,一般由公司法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应当在解散决定作出后15日内组建清算组,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 编制清算方案
清算组应当在解散决定作出后30日内编制清算方案,包括清偿债务的具体措施、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等内容。
4. 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编制清算方案后15日内,向公司债权人公告清算方案,公告期限为60日。债权人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申报。
5. 清偿债务
清算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后,依据清算方案对公司债务进行清偿,包括清偿优先债权、普通债权和股东的债权等。
6. 分配剩余财产
清偿债务后,清算组应当按照清算方案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包括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和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等。
7. 注销登记
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后,清算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公司解散决定、清算组成员名单、清算方案、债权申报清单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注销公司登记,公司解散清算程序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解散清算程序较为复杂,涉及到众多法律事务和财务问题,清算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确保程序顺利进行。同时,公司解散清算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避免出现违法行为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解散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三)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
法律主观:
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可以自行 清算 ,也可以由法院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债权人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后如何清算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法院判决清算后 公司如何办理解散
法律主观:
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可以自行 清算 ,也可以由法院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债权人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民法典第七十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清算流程怎么走?
法律分析:公司清算流程为:
(1)成立清算组 ,召开股东会或是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 进行清算公告和债权登记。
(2)清算组接管公司。接管的主要内容有: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单,资产清单,职工花名册,各种法律文件,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其他。
(3)清算组清理公司资产
(4)清算组对公司债务进行核定: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及其他业务欠款、应付工资、未缴税金等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在收取公司债权、登记公司债务的同时,清算组应对公司的金钱以外的资产进行变价处理,除可以依照合同交付其他债权人的以外,都应进行变卖。
(9)清偿债务。当债权人就解散公司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时,清算组应对其债权优先清偿。
(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1)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编制清算方案
(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经股东(大)会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13)提交清算报告
(14)办理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