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行使包括什么(专利权的限制包括什么)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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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的权利,(简答形式)------ 专利权的内容:(注:专利权的内容就是专利权人在专利上享有的权利)------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内享有以下权利内容:1、独占实施权,专利权(Patent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权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有如下基本权利:申请保护权、禁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实施权、转让权、标记权、署名权等。且专利权人依法行使许可使用权、转让权的,必须同被许可人或受让人订立书面合同。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简述专利权的内容

概念:——专利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垄断权。

------通过上述概念让我们知道了专利权就是专利所有者在该专利上的权利(主要是指处分权和独占使用权)。

专利权内容-----------简而言之,专利权的内容就是专利权人在该专利上能够行使各种权利的内容。

(简答形式)------ 专利权的内容:(注:专利权的内容就是专利权人在专利上享有的权利)

------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内享有以下权利内容:

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的权利。(此外还有申请海关保护权,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是起生效,有效期为7年);

2、转让权。------转让权 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许可实施权。----- 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放弃权。-----放弃权 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

5、标记权。-----标记权 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注: ——————“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上述各项权利,是《专利法》明文规定的权利内容”此外还有:-------

6、请求保护权。 --------请求保护权 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

7、质押权。-----质押权 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权(Patent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的内容包权利和义务。

一、专利权权利

(一)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包括两方面。其一,专利权人对专利产品依法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权利,或者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方法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转让权。专利权人可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

(三)许可实施权。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授权他人实施其专利,从中获取专利许可费或其他好处。

(四)标记权。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五)请求保护权。当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享有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

(六)放弃权。专利权人有权在专利有效期前,以书面形式声明或通过未按时交纳年费的方式自愿放弃专利权。

(七)质押权。专利权人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二、专利权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专利年费又叫专利维持费,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交纳年费,直至专利失效。

(二)不滥用专利权的义务。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其利用专利权的方式并适度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电大知识产权法简述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1)专利的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他性地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

的权利。

(2)专利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权利。

(3)专利许可

权,是指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由他人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专利标记权,是指专利权

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上或者该产品的包装、容器、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中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5)保护请求权,是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权受到侵权时,既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也可以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放弃专利权的权利,是专利权人对专利权行使的一种处分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

书面申请或不缴纳专利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

(7)专利署名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由在专利文件中写

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专利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包含以下内容: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扩展资料

著作权主要内容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又叫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3、有以下几条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识产权

电大知识产权法简述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专利人身权

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另外,还有专利文件的修改权等。

专利财产权

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例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件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前述办法执行。

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

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转让应符合下列程序:

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零号窗口是经过国家商标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备案的公司,有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人,提供一对一服务,专利保障授权,不授权退还相应的费用,并提供商标近似查询报告,商标注册没有代理的费用

简答题:专利权包括哪些权项?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产品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对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除了指该专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权外,还包括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享有的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这里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可见,外观设计专利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包括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二)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三)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四)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法第43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未按规定交纳年费的,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   此外,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单位,在授予专利权后,应当按照规定对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给合理的报酬。

三、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四、专利权的限制

(一)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又称为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促进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专利法将强制许可分为三类:   1。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强制许可的,只有在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后才可以申请。这种强制许可,应当限定其实施主要是为供应国内市场的需要;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实施仅限于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或者经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确定为反竞争行为而给予救济的使用。   2.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1、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

(2)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3)转让权;

(4)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标记权、放弃权、诉请保护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二、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1、决策表决权:

(1)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知情质询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3、收益权:

(1)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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