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一般赔多少钱(30岁车祸死亡一般赔多少钱)
出车祸死亡丧葬费赔偿多少
法律主观:
出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一般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二十年纯收入予以计算。若受害人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一般车祸死亡赔偿多少
法律主观:
具体项目有, 死亡赔偿金 、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 丧葬费 、被 抚养 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事故实际损失费等费用。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城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农业户口的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农村纯收入计算20年;被害人居住地的标准高于上述地方标准的按照被害人住所地标准计算。 处理事故人员按照实际务工损失计算,最多不超过三人。 丧葬费按照当地平均 工资 计算6个月。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出生后计算18年,按照城镇消费性支出、农业户口按照农村的生活消费支出为标准。 精神抚慰金没有统一标准,可以考虑未出生的孩子等实际因素多主张一些。 交通费按照实际处理事故的支出交通费用计算。 实际损失包括车辆、衣物等。 有其他损失的还可以请求。 由于没有住院,不存在请求 医疗费 、 护理费 、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 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 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车祸致死赔偿多少
1、车祸死亡赔偿金标准如下: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出车祸死亡保险公司赔多少
意外死亡保险能赔多少?
意外死亡保险一般是能赔保额,大多为3万-50万。但如果是航空意外死亡、公共交通意外死亡等,那么意外险通常可以赔偿得更多,一般是可以赔偿50万-100万,有的意外险甚至可赔千万。不过,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那么有规定其身故保险金不得超过一定的限额,即所有保险加起来理赔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十岁以下不得超过20万,十岁至十七岁不得超过50万。
意外死亡社保能赔多少:
1.如果是因为工伤而导致意外死亡,则可以用工伤保险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但是不同地区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有所差异,因此具体可以赔多少,还应当以当地政策为准。以长沙为例,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则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可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则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如果不是因为工伤而导致意外死亡,那么可以使用养老保险赔偿一笔钱。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赔偿丧葬补助金。比如长沙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可以赔参保人死亡当月当地的15个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赔偿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比如四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费给付标准为离休人员可按参保人死亡当月1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其中,如果参保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则按参保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可按参保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则为离休人员可按照参保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可按照参保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3.如果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意外死亡的,那么可以参照当地对于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该失业人员的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意外死亡保险能重复赔吗?
意外死亡保险金属于定额给付,因此是可以重复赔的。比如李先生为自己买了两份意外险,那么若李先生在保障期间因为意外而身故,则李先生的身故受益人可以申请获得两份意外身故保险金。
不过,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的话,那么虽然可以重复赔,可仍然需要遵守限额规定,而无法拿到更多的身故保险金。
车祸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
法律主观:
以下就是关于出车祸死人怎么赔偿多少钱呢的回答,一、未经医院抢救死亡的: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官方统计数据(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年限(60周岁以下20年;以上每增加1年赔偿少1年;75周岁以上,赔5年),确定。3、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近亲属可据实要求,各地法院掌握标准不一,石家庄交通事故死亡的一般不超过2-5万。4、交通费:未经医院抢救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经医院抢救的,还有受害人本人和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受害人方往往提供不全,但法院会酌情确定)5、住宿费:未经抢救的,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经抢救的,还有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才能赔偿。6、误工费=误工期限×误工收入(一般超过60周岁没有误工费,如果确实上班有收入的可以),无固定收入的,参考当地公布的统计数据或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指未经抢救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造成的误工损失。经抢救的,还包括受害人本人的误工损失。7、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地地官方统计数据(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60周岁以下20年;以上每增加1年赔偿少1年;75周岁以上,赔5年。被抚养人为数人的,赔偿生活费不得超过受害人收入。8、财产损失: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二、经医院抢救死亡的:发生交通事故,经过到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除上述8项赔偿外,还包括:9、医疗费=挂号费+检查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按医院收费票据相加数额,确定。情况复杂的还涉及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10、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每日标准,确定。11、营养费=营养期限×每日多少不定,可参考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12、护理费=护理期限×护理人员收入,一般按1名护理人确定,参考误工费计算。情况复杂的还涉及定残后的护理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样举证首先要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其次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然后有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使证、驾驶证等)。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客观: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3、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5、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6、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7、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