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车追尾后车全责吗(三车追尾后车全责怎么赔偿)
三车追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
追尾的事故一般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而后车最多负次要责任。但如果变道车已经变道完成,且无法证明前车变道,那么后车负全责。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车追尾责任如何划分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因此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车辆追尾是种常见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车主跟车距离近,判断能力差造成的。有数据统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汽车追尾事故约占70%以上,在高峰时段或是高速公路上更容易发生多车追尾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而有些死伤恶性交通事故,最开始也只是由一起小小的追尾事故引起的。
众所周知,汽车追尾 事故责任划分 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应付责任来划分规定的。其实,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并不简单,追尾了后车就一定是全责吗?很多驾驶员都有这样的疑问。在此以几起追尾事故为例探讨其中的责任划分。
并线前车刹车遭后车追尾
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常常会并线超车,如果我们在并线超车,并且车身已经基本完全驶入旁边车道时,前方车辆突然急刹车,致使我们踩下了刹车,导致车被后面的一辆车追尾了,这一责任我们该如何认定呢?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最重要的是应该弄清楚被追尾车辆在事发时车身是否己并入线内以及其车辆是否有强行并道等情形。如被追尾车并无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且其车辆确已并道,则应由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如果被追尾车并道存在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承担事故责任。
酒驾低速行驶高速公路被追尾
对于酒驾追尾,那又该如何判定呢?在高速公路上由于前方车辆进入高速后的速度太低,低于每小时50公里,所以后方车辆按照原有速度撞向了前方车辆。而在这起事发中前车司机属于酒后驾车。对于这起追尾事故,又该如何认定责任呢?
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前车司机酒后驾驶,很明显存在过错。并且《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所以,前车司机应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当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也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所以,后方车辆也是有责任。故而应按照两辆车各自过错的大小来确定承担责任的比例。
三车距离太近导致三车追尾
有时候在高峰时段,由于车与车距离很近,如果一不小心就会导致多车追尾的事故发生。三车追尾的现象在交通事故中很常见,那么当遇到这样的追尾事故时,我们又该如何认定责任呢?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致使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三辆车全责。多数情况下,多车追尾事故无法当场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总之,无论追尾事故是如何发生的,按照规定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认定。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车追尾怎么处理
一、3车追尾怎么处理
1、3车追尾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
(2)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认定三车追尾责任;
(3)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汽车追尾一般都是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三车追尾定责具体有哪些
1、三车追尾责任只要是前车不是故意变道,就是后车的责任,第二辆车对第一辆车负责,第三辆车对第二辆车负责赔偿;
2、三车追尾责任的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
3、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三车追尾最后一辆车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三车追尾最后一辆车有责任。三车追尾中间的车承担第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最后一辆车承担中间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中间的车是由于最后面的车追尾,而被迫追尾第一辆车,则最后一辆车全责。两车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没有距离,驾驶者就损失了反应的时间,而再优秀的车辆制动也失去了发挥作用的舞台。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辆车追尾谁的责任
三车追尾谁负责任.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 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 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事故进行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记录、拍照以及调解取证,依据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划分事故责任。典型的连续追尾事故,责任应如此划分:第一辆车无责;第二辆车负责第一辆车的损失和自己车亲前部的损失;最后一辆车负责第二辆车后部的损失及自己的损失。无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及责任无争议的,交警应按快速处理程序当场解决。只要前车不是故意变道,就是后车的责任,第二辆车对第一辆负责,第三辆对第二辆负责赔偿。冰雪天加雾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因此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后车与前车应当保持安全距离,因此,在很多人的理解中,追尾事故必然是后车的全责,但是在下列特殊情况下,追尾可能会是前车的责任。第一种是掉头的情形,当车辆在调头时,被直行车辆追尾或发生碰撞等事故。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中“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规定,也就是平时大家说的“转弯让直行”的原则,这种情况是由调头车辆承担事故责任。
驾驶情形
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前车压线开车或紧急并线过程中,与后车发生追尾事故,则由前车承担事故责任。但是这种情况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是在行驶过程中前车压线的行为,影响了后车正常行驶而发生追尾。如果前车在等红灯或者堵车停着一直没动,而后车这时追尾了前车,那么还是由后车负全责。
第四种是高速倒车行为,有些司机眼看车辆驶过高速出口了,便直接倒车到出口处,因为前车的行为,可能导致后车反应不及,导致追尾的发生。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发生三车连环追尾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辆车追尾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三车追尾责任认定:需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来综合判断: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致使第二辆撞击第一辆,即是第三辆车全责。追尾责任划分原则具体如下: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三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三车追尾责任具体划分参考以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只要前车不是故意变道,就是后车的责任;
2、三车追尾,中间的车承担第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最后一辆车承担中间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中间的车是由于最后面的车追尾,而被迫追尾第一辆车,则最后一辆车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