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立案标准是怎么的(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个人非法集资标准是多少万元以上
个人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二十万元以上。个人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二十万元以上,单位非法集资的标准在一百万元以上。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募集资金。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许可向公众集资,承诺给予高回报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而且可能导致投资人的资金损失。那么,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
一、非法集资的构成要素
非法集资包括两个构成要素:一是未经许可向公众集资;二是承诺给予高回报。其中,未经许可向公众集资是指未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承诺给予高回报是指非法集资者向投资人承诺给予高于市场平均收益率的回报。
二、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非法集资的数额较大;
2.非法集资的人数较多;
3.非法集资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
其中,非法集资的数额较大和人数较多是相对而言的,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非法集资数额在数十万元以上,或者涉及投资人数量在数十人以上的,可以被视为数额较大或人数较多。非法集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包括导致投资人资金损失、影响社会稳定等。
三、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防范非法集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了解投资知识,提高风险意识;
2.不盲目追求高收益,理性投资;
3.选择正规渠道投资,避免上当受骗。
综上所述:
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包括非法集资的构成要素和立案标准两个方面。其中,非法集资的构成要素包括未经许可向公众集资和承诺给予高回报;立案标准主要包括非法集资的数额较大、人数较多和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为了防范非法集资,我们需要了解投资知识、提高风险意识、不盲目追求高收益、选择正规渠道投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及量刑手续
立案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量刑: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集资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集资金额认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金额认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案件 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确定吸收金额的 证据 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确 定金 额,收集其证据至关重要。 如果将每一个集资参与人的报案数额相加,容易出现偏差,且证明力有限,因此,实务中一般采取的方法,本次也被14号文所吸收,即: (1)涉案主题自身的服务器或第三方服务器上存储的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第三方服务器存储的数据,需要各地警方予以配合,到云存储公司去调取) (2)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3)银行账户交易记录、POS机支付记录; (4)资金收付凭证、书面合同等书证。 非法集资案件,计算集资数额经常是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14号文给出了清晰的界限,负责或从事吸收资金行为的 犯罪嫌疑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根据其实际参与吸收的全部金额认定。但以下金额不计算在内: (1)犯罪嫌疑人自身及其近亲属所 投资的资金金额; (2)记录在犯罪嫌疑人名下,但其未实际参与吸收且未从中收取任何形式好处的资金。 而对于集资参与人,也就是 投资人而言,集资数额是 投资人在每期投资结束后,利用投资账户中的资金(包括每期投资结束后归还的本金、利息)进行反复投资的金额应当累计计算,但对反复投资的数额应当作出说明。就司法实践而言,在返还集资款环节,投资人对于自己的总金额到底是最终金额还是 初始投资金额有不同理解,14号文规定了“累计计算”,也就是按照最终金额。但实际办案中,返还 投资款的工作复杂,备注为累计的数额,可能会在返还金额不足时,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不一定能足额给付。 非法集资在现今的社会上经常出现,虽说有关的部门教育的次数较多,但是依旧有许多人被骗,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利益惹的祸,所以在生活中一旦遇到高额利润的事情自己可以依据有关的规定进行举报,一方是自己利益不会受损还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非法集资的标准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认定认定标准不仅在于人数,更在于形式及对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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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集资?要达到多少金额才是犯罪?
非法集资是个人或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个人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 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 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 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 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8)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9)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四)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二、 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修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十五、 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修改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