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合同诈骗罪怎么判的?(酒店合同协议书范本)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一、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为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个人或单位;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合同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一)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
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目的不同
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欺诈的内容与手段不同
民事欺诈有民事内容的存在,即欺诈方通过商品交换,完成工作或提供劳务等经济劳动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或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合同的民事欺诈一般无需假冒身份,而是以合同条款或内容为主,如隐瞒有瑕疵的合同标的物,或对合同标的物质量作虚假的说明和介绍等;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是为了达到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的目的,总是千方百计地冒充合法身份,如利用虚假的姓名、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骗取受欺诈方的信任。
3、欺诈财物的数额不同
4、欺诈侵犯的客体不同
民事欺诈的客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欺诈方骗来的合同定金、预付款等,都是合同之债的表现物;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作为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始终是物权的体现者。
5、欺诈的法律后果不同
民事欺诈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使之无效。若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引起诉讼,则由民事欺诈方对其欺诈行为的后果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而合同诈骗罪是严重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行为人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后果要负担双重的法律责任,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若给对方造成损失,还要负担民事责任。
6、欺诈适用法律不同
民事欺诈虽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处在一定的限度内,故仍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触犯刑律,应受到刑罚处罚,故由刑法规范调整。
(二)与诈骗罪的区别
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
3、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本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
4、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三)合同诈骗罪的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认定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认定。无论是正式的书面合同,还是简易的口头合同,都是合同法所承认和保护的合同,而且随着科技和经济生活的发展,新的合同形式将不断出现,合同法因而出于前瞻性的考虑,规定了“其他形式”合同的弹性条款。在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口头合同,口头合同也经常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只是形式不同,但都是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利用口头合同进行诈骗与利用书面合同在所侵犯的客体方面并无本质区别,而且刑法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并未排除利用口头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形。因此,只要利用口头合同进行诈骗,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他人财产权,完全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立法目的也即保护的客体主要在于维护正常的市场合同秩序,而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为宗旨的现行合同法基本涵盖了绝大部分民商事合同,其对于各种民商事合同的规定应作为刑事法中认定合同成立、生效、履行等相关概念的参考。因此,刑法中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形式也不应有过多限制,只要是体现了一定的市场秩序的合同,无论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或是其他形式,均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合同,而且刑法本身也并无“书面合同”的明确限制。当然,从刑事诉讼角度考虑,不同形式的合同,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举证难易程度的差异,但是,不能以便利诉讼为借口否认口头合同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中之合同。司法实践中,只要有证据证实一定形式的合同存在,那么就应满足合同诈骗罪所要求的合同要件。
(五)假冒专利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
假冒专利罪与合同诈骗罪在一般情况下界限是清楚的,但在假冒专利罪的行为表现中,存在“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误认是他人的专利技术”的情况,如果是因为这种行为而构成假冒专利罪,则有可能和合同诈骗罪产生想象竞合关系,因为这种行为涉及在合同中使用虚假内容,可能成为合同诈骗的手段。判断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合同中假冒他人专利目的是否在于通过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是否成为合同诈骗的手段。如果行为人仅在签订的合同中假冒他人专利,但并没有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后来也按照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的则只成立假冒专利罪。即使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产生了纠纷,也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行为人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合同进行诈骗话动,同时以合同中假冒他人专利为手段的,则成立假冒专利罪与合同诈骗罪两罪,它们之间是想象竞合关系,应当择一重罪处断。
(六)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
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都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具备诈骗的本质特征,但在侵害的客体和具体的行为方式上有区别。从犯罪客体看,三罪都侵害了他人财产所有权,但合同诈骗罪还侵害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则侵害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从客观要件看,合同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客观上都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对方当事人上当受骗,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但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履行合同为欺骗手段,将他人预付款、货物、货款或担保财产等财物非法占有;而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则是行为人以使用虚假的金融票据或银行结算凭证作为犯罪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假票据或银行结算凭证支付合同价款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会导致三罪在行为方式上互有交叉,按照刑法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对“以虚假的票据或银行结算凭证支付合同价款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这一个危害行为只应依据一个犯罪构成要件给予一个刑法评价。这种行为人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却同时触犯了数个刑法规范,形式上符合数个不同的犯罪构成的情形属于理论上的法条竞合。所以从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关系看,存在交叉竞合关系,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从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法定刑来看,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法定刑重于合同诈骗罪,因此,当出现交叉竞合时应以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定罪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人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作合同担保而进行诈骗,由于《刑法》第224条第(2)项明确规定其属于合同诈骗的客观表现形式,不符合票据诈骗罪中以虚假票据进行结算的方式直接骗取受害人的财物的行为特征,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怎么定性为合同诈骗
法律主观: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合同诈骗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判刑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案的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
一、合同诈骗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就是明明知道自己的叙述不是真的,并且会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产生;
2、欺诈人进行了欺诈的行为。构成欺诈行为要有两个条件,即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比如把假冒伪劣产品说成质优价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指行为人应告知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
3、被欺诈人因为欺诈,而产生错误认识。这里所说的错误,指对合同条款以及别的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只有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和欺诈人的欺诈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才构成欺诈;
4、被欺诈人因为错误认识而作出意思表示。
三、合同诈骗 与一般合同纠纷的界限
合同纠纷与 合同诈骗罪 有许多相似之处:第一,两者都产生于民事交往过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现;第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三,合同诈骗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有时也伴有欺骗行为;第四,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尽管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有本质的区别。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别两者的关键。
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能只根据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作为区分诈骗与合同纠纷的标准。但是,也不能否认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某种情况下对于是否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又有着重要意义。例如,某人在没有落实货源的情况下,为了营利即与人订立了供货合同。在收到预付款之后,多方查找货源,仍未落实,但表示愿意偿还货款,并承担 违约责任 。此案中,行为人作不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下与他人签订了供货合同,但从他的整个活动看,主观上并没有诈骗的目的,因此,不能认定为诈骗,而应当按合同纠纷处理。相反地,有些人明知自已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也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但仍与他人签订合同,一旦货款到手,便大事告成,或大肆挥霍,或逃之夭夭,如此等等,不言而明,这些人签订合同是假,骗取财物是真,当然应以诈骗论处。
2、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从司法实践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欺骗行为,即使合同未能全面履行,也只能作合同纠纷处理,不能定诈骗罪。没有欺骗,不能定诈骗罪。但是,有欺骗也不一定构成诈骗罪。为了分清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需要对欺骗作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人在事实上虚构了某些虚假成分,但是并非掩盖其根本无法履行合同的事实,而且实际上也并未影响对 合同的履行 ,或者虽然合同未能完全履行,但是本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说明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故不能以诈骗罪处理。然而,对于那些伪造证件,使用假证件,编造谎言,骗取信任,掩盖其根本无力履行合同的真相,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3、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司法实践表明,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在签订合同后,必然设法创造条件使合同得以履行,如果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也会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无疑,这属合同纠纷。但是,有些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本不去履行合同,往往是货款一到手,便大肆挥霍,造成无力偿还。这种行动足以证明他根本无意履行合同,完全是出于骗取财物的目的。因此,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4、看行为人在违约以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司法实践告诉我们,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若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发现自己违约或者对方提出违约时,尽管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提出种种辩解,以减轻责任。但是,一般会采用事在事有的态度,当无可辩驳自已违约时,会承担违约责任。然而有些人在明知自已违约,不可能履行合同时,往往采取潜逃等方式进行逃避,使对方无法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说明其主观上具有骗取财物的故意。对于这种人,一般就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是,应当指出,对于那些不得已外出躲债,或者在双方谈判中百般辩解,否认自己违约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而应当按合同纠纷处理。
5、考察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影响合同未履行的原因不外乎主客观两种情况。查明合同未履行的原因,对于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有很大作用。根据我国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均享有合同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一旦取得权利,就必须相对地承担相应的义务,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是对等的,如果合同当事人一方面享受了权利,而不愿意、不主动去承担义务,那么合同未履行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造成的,从而说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享受了权利后,自己尽了最大努力去承担义务,然而,由于发生了使行为人无法预料的事实,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对此,应当以合同纠纷处理,不能定合同诈骗罪,因为这种情况行为人不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
合同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我国通过法律规定相关刑罚制止犯罪肆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一般会判几年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日益增多,这种诈骗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财产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和经济纠纷很难区分,如果是合同,那么合同诈骗罪应该怎么量刑呢?我整理了有关知识为大家解答,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合同诈骗罪一般会判几年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合同诈骗量刑标准如下: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
2、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
3、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前蔽刑期增加一个月如世运,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渣梁内酌情增加刑期;
5、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世拆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慧返州或者冒用返念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此外,应根据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根据诈骗手段、犯罪数额、损失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综合考虑诈骗手段、犯罪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合同诈骗的行为如下: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一般判几年
合同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以及犯罪情节如下:
1、骗取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骗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骗取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合同诈骗的构成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合同,应当理解为不包括单纯的借款合同,因为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诈骗相当于直接通过诈骗的手段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综上所述,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人诈骗的故意既可以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即行为人在签订虚假合同之前就已经具有非法占有对方钱财的故意,其签订合同的目的不是为了骗取对方钱财的手段,诈骗故意也可以产生在签订合同之后,即行为人在签订合同的最初,并无骗取对方钱财的故意,但是,合同签订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如货源、销路、市场行情变化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从而产生诈骗的故意,行为人有归还能力而不愿归还已经到手的对方的钱财,并进而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欺骗对方,以达到侵吞对方钱财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案怎么处理
合同诈骗案怎么处理
合同诈骗案怎么处理,现如今是法治社会,民事纠纷并不少见,违法犯罪的人也注定会被绳之以法,如果人们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最好的方式就是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接下来具体看看合同诈骗案怎么处理?
合同诈骗案怎么处理1
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合同诈骗案怎么处理2
一、合同欺诈案应该怎么处理
1、合同诈骗案件怎样处理,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罚款和行政拘留;
(2)构成犯罪的,按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二、合同诈骗罪是如何认定的
合同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
1、一是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
(1)这种合同的签订,表明了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并非旨在诈骗他人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属于犯罪。
(2)但是,有的行为人以有限的履约能力和他人签订大大超过履约能力的合同,就另当别论了。以超出自己履约能力的合同签订后,行为人积极落实货源,设法履行合同,即使最终没有完全履约,也不能认定为诈骗罪。但若行为人在合同签订后,并没有设法履行合同,就有故意诈骗他人财物的企图了,此时就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2、二是内容半真半假的合同。
(1)就是那种行为人只具有某种履行合同的意向,就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其内容带有半真半假的性质。这类合同客观上已经具备部分履约的可能性,但要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
(2)如果行为人有履约意图,客观上也为履行合同作积极努力,最后因种种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不能认定为犯罪。相反,如果行为人借有部分履约能力之名行诈骗之实,没有为合同的进一步履行做出努力,就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了。
3、三是内容完全虚假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完全没有履约能力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行为人在主观上就没有准备履行合同,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明显,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行为人主观上无长期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只是想临时借用,待将来有收益后再行归还对方的,一般不宜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合同诈骗案件怎样处理,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按诈合同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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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欺诈的责任都有哪些
1、合同无效。当事人一方采取欺诈手法,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在对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当事人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2、返还财产。指合同当事人在欺诈性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已交付于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合同当事人则不论是否具有过错都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的范围是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包括实物、货币等。
3、赔偿损失。欺诈性的合同往往造成受欺诈方经济利益的损失,欺诈方应当赔偿受欺诈方因欺诈行为的实施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一是订立合同的费用;二是履行合同的费用;三是合理的间接损失。
二、遇到合同欺诈怎么办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
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方有欺诈嫌疑,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无效合同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暂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不予发货,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财产无法返还。
3、中止履行。适用于被欺骗诈方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发现合同可能为欺诈性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被欺诈方应当暂时停止履行。
4、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中发现合同属于欺诈性的合同,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欺诈性的合同无效。
在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对方有欺诈嫌疑的,要及时起诉;在起诉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收集证据、写好起诉状等;在发现欺诈方可能处分或转移已经履行的财产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5、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合同欺诈的案件有许多都是触犯刑律的,欺诈方应负刑事责任。在发现欺诈方隐匿财产不能履行或欺诈方潜逃之后,被欺诈方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提供各种线索,收集有关合同欺诈的证据,协助司法机关快速侦破合同欺诈案件,以挽回因合同欺骗诈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无论是合同的民事欺诈还是刑事欺诈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主要介绍了合同的民事欺诈责任。根据民法和刑法的规定,在问题发生时,可以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因此,合同当事人如果遇到合同欺诈应及时补救,必要时最好请律师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