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能够上诉多少次(刑事案件可以上诉多少次)
刑事案件可以上诉几次?
刑事案件可以上诉一次,相关规定如下: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
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刑事案件最多上诉几次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的上诉一般只有一次,我国刑事案件审理制度为两审终审。如果一审判决被撤销发回重审,被告人对重新作出的一审判决依然不服的,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刑事案件可以上诉几次
刑事案件可以上诉一次。
刑事案件申诉是有次数的限制的。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上诉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上诉状:上诉状是上诉的主要材料,应当明确上诉请求、请求理由和证据等,有律师的可以由律师代写或审核,需要加盖当事人或律师的签章;
2、原审判决或裁定书:如果是上诉的话,必须要有原审判决或裁定书作为上诉的依据;
3、证据材料:应当在上诉状中列明已有的证据材料,并在提交上诉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供原始证据材料或复印件,也可在法院要求时递交;
4、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收据等。
上诉的流程如下:
1、拟定上诉状:当事人或其委托的律师根据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写出上诉状,明确上诉请求、请求理由和证据等;
2、提交上诉状:将上诉状和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一起提交给上级法院,并缴纳上诉受理费;
3、受理上诉:上级法院受理上诉,并通知被上诉方,要求其提出答辩状;
4、审查上诉状和答辩状:上级法院对上诉状和答辩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召开庭审或者书面审理;
5、庭审或书面审理:如果需要庭审,上级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到庭参加审理;如果是书面审理,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则需要通过书面材料进行辩论;
6、审判:上级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上诉请求进行审判,并作出改判或者驳回上诉的裁决;
7、发送裁判书:上级法院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上诉期限和途径。
综上所述,上诉是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刑事案件可以上诉几次
刑事案件的上诉一般只有一次,我国刑事案件审理制度为两审终审。如果一审判决被撤销发回重审,被告人对重新作出的一审判决依然不服的,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刑事自诉案件因证据不足撤诉的,自诉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上诉;若是因被告人和解撤诉的,不能上诉。自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据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予以审理,以求撤销或变更该判决、裁定,保护其合法民事权益的诉讼行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包括:一审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和被代表的成员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人。另外,如果一审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的,均为上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刑事案件可以上诉吗
刑事案件可以上诉。但是刑事案件被告最多可以上诉一次。我国的人民法院一般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通常情况下,上诉一次,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也就算是终审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事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可以申诉几次?
申诉刑事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裁判变人更改,近亲属应对生效的形式,判决,裁定,公安及司法机关的终结性处理决定不服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的要求重新审查查。求重新审提出的要机关像公安司法而不服性处理决定的终结司法机关公安及司法裁定申刑诉的原则上无期限的限制,也存在例外的情况。最高法曾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如原审被告人可能无罪,两年期限内提出申诉,但人民法院未受理案件疑难重复的重大也应当受理实践中我们规定的申诉的级别管辖。按照分级负责,就地处理由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或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未经司法机关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和人民察院一般不予受理,对于为了从程序上适当的限制,申诉的提起次数,对于经过两级司法机关处理的,并经过省级司法机关复查的,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作出终结处理决定,终结后对案件申诉不再受理。那么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是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