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有哪些要求(债权申报登记表填写范本)
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则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需注意的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些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如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后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债权有可能因产生时间过晚而无法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间内申报,但此种情况下的补充申报并非因其自身过错造成,由其承担债权的核查确认费用是不合理的,所以(该项核查的费用)应当作为破产费用支付。
申报债权需要哪些资料
申报债权需要的资料如下:
1、债权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债权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发票、收据、欠条、判决书等;
3、债务人的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住所、联系方式等;
4、债务人财务状况证明,如银行流水、财务报表等;
5、其他相关资料,如担保协议、法律文件等。
申报债权的流程:
1、收集证据:收集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文件,如合同、协议、发票、收据、欠条、判决书等;
2、确认债权:确认债权的种类、金额、到期日等相关信息,以便后续的申报和追讨;
3、审查债务人财务状况: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如银行流水、财务报表等,以便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
4、选择申报途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途径,如法院、仲裁机构、债务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者律师事务所等;
5、提交申报材料:根据申报途径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债权证明、债务人相关资料、债权人身份证明等;
6、审核和立案:申报途径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要求,就会立案处理;
7、追讨债权:在债权被确认后,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债务人的欠款;
8、实现债权:如果债务人被追讨成功,债权人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债权实现。
综上所述,债权申报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法律和债权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可以通过法院、仲裁机构、债务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者律师事务所等途径了解具体的申报要求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申报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注意事项有什么
法律分析:一、债权申报需要提交下列资料:1、《债权申报表》。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4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二、提交资料时的注意事项:1、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一份,核对后退还;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均需一式四份2、提供材料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型。3、申报债权时,一定要详细填写债权人准确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及委托代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哪些债权能进行申报
法律分析: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哪些要求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的条件有:
1、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因此,以下债权不得申报: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破产债权申报要求范围是什么啊?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然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
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
《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债权债务公告如何登报
债权转让是指将一个或多个债权人在合法范围内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在进行债权转让时,需要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声明,这个公告就是债权转让公告登报。它具有以下几个作用:
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债权转让需要在主管报刊上刊登公告,以便公众知晓并监督。因此,登报公告是进行债权转让的必要步骤,也是保证操作合法合规的重要手段。
确认债权归属:债权转让公告可以提供对债权的证明和确认,避免因债权所有人更改、争议等问题导致的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吸引买家:债权转让公告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潜在买家,提高债权的市场流通性和交易价格。
解决纠纷:债权转让公告可以防止债权人出现非法转让、欺诈等行为,避免因此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同时,也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有效证明材料之一。
总而言之,债权转让公告登报是进行债权转让的必要步骤之一,也是维护债权人利益、解决纠纷、确保合法合规的重要手段。在进行债权转让时,需要选择正规的媒体或报纸,并按照规定及时刊登公告。同时,企业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公告登报需要什么材料?
债权转让登报需要的材料:
一般提供债权转让就可以。
债权转让公告登报可以在手机上直接办理了,办理流程以‘登天下’为例,流程如下:
在支付宝首页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登天下,就可以在线办理。
关于债权转让,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但是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债务人在履行的债务的过程中无法联系到债务人,从而使债权转让无法通知到债权人,在我国民事诉讼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中有“公告”送达一说。公告送达方式能够够成债权转让的通知和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的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所体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后,须在全国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债权转让公告登报范本:
债权转让公告: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范XX:XXXXXX艺品有限公司诉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范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已确认债权并生效。现XXXXXXX工艺品有限公司已将上述民事判决书项下的所有债权转让给XXXXXX公司,请向XXXXXX公司履行支付义务。特此通知
企业破产法申报债权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破产后破产债权人需要向申报债权,以便确认自己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债权数额。从法律上讲所谓的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如果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然,我国法律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法院酌定主义两种。我国新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