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鉴定下来了找谁赔(车祸伤残鉴定下来了找谁赔偿)
车祸伤残鉴定费用谁出
车祸伤残鉴定费用是由受害人进行垫付,在做完伤残鉴定后,确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再结合交警认定的责任,由车祸责任人以及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伤残鉴定的费用可以由受害人向车祸肇事者要求赔偿,也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是怎样的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谁赔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工伤事故伤残鉴定的赔偿方应为交通事故责任方。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部门推荐的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时间为治疗结束时,应有出院诊断证明。交通事故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伤害造成的人体伤残。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经治疗后,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当事人自行选择。
可见,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结束时,应该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部门推荐的鉴定机构。
二、交通事故认定程序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在现场对当事人的身体、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路况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自调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当事人进行检查鉴定。
(二)鉴定应在二十日内完成;确需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期限超过期限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治疗结束后,应当由有资质的残疾鉴定机构评定残疾等级。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三)合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合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应当出具死亡证明。遗体应当存放在具备殡葬条件的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尸体检验不得公开进行。尸检需要亲属的同意。查验完毕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对尸体进行处理,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对于不明尸体,法医提取个人鉴定样本并收集其他相关信息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上报设区的市公安机关相关部门。
不明尸体身份经查证属实的,应当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认领并处理交通事故。经核实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尸体鉴定公告。报纸刊登十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无车主的车辆在通知当事人十日后弃车或者未收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无号牌、符合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强制第三方责任保险的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结果之日起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副本报送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复检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应当单独指派或者委托进行复检鉴定。
(五)当事人对自己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备案。
(6)复检、鉴定、评估申请以一次为限。复检、鉴定、评估的期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期限相同。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伤员一般应在医疗救助结束、身份恢复正常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伤残鉴定。根据法律规定,伤残鉴定的等级分为十个等级,每个等级的赔偿和后续赔偿是不同的。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开展法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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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赔偿谁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如果医药费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就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关于鉴定收费,各省价格都不一样,省内的机构基本一致,收费标准也体现地区差异。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责任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等。造成伤残的经过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受伤者的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 做了伤残鉴定以后,由谁来计算具体的赔偿费用,还是直接把鉴定报告给保险公司就可以了
当事人自己来计算具体的赔偿费用,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扩展资料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认监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无极县法院 -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车祸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伤残鉴定的费用,先是由受害人进行垫付,然后在做完了伤残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再结合交警认定的责任,由车祸责任人以及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这个伤残鉴定的费用可以由受害人向车祸肇事者要求赔偿,也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
一般,伤残鉴定的费用与医疗费用想加,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额度的,就由保险公司承担。
如果,相加超过了的话,那么这个鉴定费用就由车祸肇事者来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做了伤残鉴定下一步怎么做?
交通事故,做了伤残鉴定,下一步该怎么做。这就要看你的鉴定结果了。
1、如果鉴定上伤残等级了,那么就要把鉴定等级的证书,交到,肇事方的保险公司,有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赔偿伤残赔偿金。
2、如果没有鉴定上伤残等级,那么,保险公司就不能赔偿伤残赔偿金,但要保管好,鉴定费的发票,这个鉴定费,是按照双方责任划分的比例共同承担的。
3、伤残鉴定,要先到交警部门开具一个伤残鉴定,委托书,由交警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也就是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鉴定,不能随意到外面找一家公司就鉴定,否则你的鉴定结果法院可能不认可。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金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金由谁承担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金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二、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