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后期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后期处理流程
法律主观:
一般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如下: 一、现场勘查 1. 发生交通事故 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3.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4.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 申请行政复议 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 提起民事诉讼 。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对于赔偿问题。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向法院民事起诉。
2、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责任有异议的,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无异议的,可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4、不申请调解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可以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和相关赔偿标准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最后凭签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名字的协议书由交警部门制作交通事故结案书进行结案。
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补开,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经过核查后道路的交通事故是存在的,那么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予以受理,制作受案的登记表;
2、经过核查之后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确实存在,或者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范围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理赔流程如下:
1、依据责任认定书,以自己对交通事故负的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赔偿数额,按照发生的费用,先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部分由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付。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交通事故出院后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出院之后即可要求肇事者对自己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进行赔偿的话,则可以通知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来进行处理。如果双方之间因为赔偿协商不下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不配合结案的方法为:可以选择就垫付的费用向法院起诉追回即可。
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事故认定,一个是损害赔偿调解。在事故认定程序中,车祸伤者不能决定程序的终结,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事故认定程序的终结不需要伤者去交警大队办理。在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中,虽然调解程序的启动由伤者和肇事者共同启动,但是如果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调解开始后10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终结调解。可见,损害赔偿调解程序的终结,公安机关也有主动权,从调解开始,公安机关的调解时间为10天,在伤者无法与肇事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结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二、交通事故,伤者不出院怎么办
1、告诉对方,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该承担的责任肇事者一方承担;
2、医院医药费可以付,如赖着不出院就一毛不拔,其他费用也暂时不要给,就说没钱了让对方垫付,再找保险公司赔;
3、对方家属闹事,直接报警;
4、对方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会由保险公司理赔,你不必支付额外费用;
5、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不讲理就让其起诉。
遇到了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不结案责任方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可以找律师。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都是由肇事者一方来进行处理,而肇事者的赔偿金额一般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受害者一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对方保险公司一直拖着不进行赔偿的话,可以由交警来出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