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是哪些(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2023年)
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三)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法律依据:《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四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三)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第五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财产、人均收入、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房屋、民政、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住房价格水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和人均住房面积等因素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第六条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根据财政能力、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家庭为单位确定。2人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在青岛,外地人怎样申请廉租房?
青岛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 (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注:城阳区、黄岛区和高新区等区域房源数量较多,但需求数量较少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申请条件适当放宽为:应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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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低收入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统一按以下标准执行: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额,下同);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青岛集体户口,7年多了,能不能申请青岛廉租房,还需要其它的什么条件?
很抱歉,不可以
基本条件之一,必须有青岛常驻户籍。
户籍必须是青岛常驻户籍,注意,不是住在青岛就是常住户籍了,是只有自己的户口本才是常驻户籍。
一、申请青岛廉租房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本市家庭或本市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
2、
申请对象必须有市区常住户口,家庭中至少一人入户时间达5年以上;
3、
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以前是610元);
4、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以前是10平方米);
5、
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青岛廉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关于青岛 廉租房 怎么申请有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备注: (1)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 离婚 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法律客观: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第四条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3、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申请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受理和初审。街道办事处30日内组织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3、复审。区住房保障机构10日内对申请人住房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资料转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10日内对申请人收入进行审核4、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保障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5、备案。市住房保障机构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通知区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不符合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4、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廉租房办理材料是什么
1、本人手写申请书(用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全部用A4纸复印。
廉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受理和初审。街道办事处30日内组织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区住房保障机构10日内对申请人住房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资料转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10日内对申请人收入进行审核
4、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保障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
5、备案。市住房保障机构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通知区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不符合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
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对于经济能力有限的青岛人来说,申请廉租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吗?青岛廉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来为大家一一揭晓答案。
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五年以上;
2、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以及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3、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五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青岛廉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受理和初审。街道办事处30日内组织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区住房保障机构10日内对申请人住房进行审核,并将满足条件的申请人的资料转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10日内对申请人收入进行审核;
4、公示。经审核满足条件的由区保障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
5、备案。市住房保障机构10日内进行审核,对满足条件通知区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不满足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
青岛廉租房申请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所在单位(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
2、房屋所有权或房屋承租证明;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
3、身份和户籍证明;
4、财产状况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
6、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
我现在在青岛工作是外地户口能申请廉租房吗需要什么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保障房 公租房租住满5年或可出售
最新政策中对各类人群的申请条件进行了规定。青岛市市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低收入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额为2936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请青岛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至于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 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 (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青岛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外地人在青岛怎么申请廉租房和公租房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